第18章

更新时间:2026-07-09 20:25:23  |  所属小说:重生1963:丑女鉴宝虐渣渣

李修缘虽然不明白这个桃源戒指什么意思,但看过陶渊明的《桃花源记》:

“晋太元中,武陵人捕鱼为业。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见渔人,乃大惊,问所从来。具答之。便要还家,设酒杀鸡作食。村中闻有此人,咸来问讯。自云先世避秦时乱,率妻子邑人来此绝境,不复出焉,遂与外人间隔。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此人一一为具言所闻,皆叹惋。余人各复延至其家,皆出酒食。停数日,辞去。此中人语云:‘不足为外人道也。’

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太守即遣人随其往,寻向所志,遂迷,不复得路。

南阳刘子骥,高尚士也,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后遂无问津者。”

这篇文章千古流传,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一个隐逸者的向往,既有小国寡民的情趣,同时又是对美好自然生活和朴实人情的一种崇拜,表现出一个隐者的胸怀,希望世间无纷争,民众和睦生活。

放在现代,实际上也可以看出,人类总是希望进入另外一个未知的空间,而当你进入其中,发现一切怡然自得而不像外面那么乱,但一切又原始,从而归结于历史原因,这些人没有出去,因此,这种情况下,你既珍惜,又感慨……就好像现在要保护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样,虽然它古老,但是它珍贵。

其实世俗人情也是如此。

很多东西看着原始,但它能带给你真正的感动,这是时代超越不了的,而它的质朴也纯天然,和谐,超越了所有时代,成为经典。

“想必这个桃源戒指,根据微化(系统名)所说,那就是里面另外一个空间,类似于桃花源一般……也有人吗?灵植、灵兽……听名字,意思是跟咱们凡间的不一样?”

既然已经得知凌灵的级别属于佛祖程度,那么对她来说,自己属于功德圣人……在这个世间,地星上的人类生活……显然也属于凡间生活了。

“那我倒要看看,这个桃源戒指是如何神奇。”

打定主意之后,她问苟心:“你还记得之前你们挖到宝贝那个山洞吗?”

“……记得,记得……不过那边可是一个悬崖,我当初跟辟大哥一起去挖野菜,这不是一直都没东西吃吗?哪里想得到,到了悬崖那边,发现一棵何首乌,原本想挖它的根来吃……一不小心,辟大哥掉下去了,我一把没拉住,他掉下去也把我给拖下去……最后咱俩都掉入一个山洞,也是奇怪。

我们落在洞口却没有摔死,反而那个洞口泥土软软的,只是身上磕碰到流出一点血……我跟辟大哥都没事。

那时候我也想不到,辟大哥跟我掉入悬崖,忽然在洞里面,发现了一个尿壶,还有一件纱衣,放在洞里面的一个石桌上……说是石桌也不确切,看上去,倒是满像桌子而已……旁边还有石凳,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搬过去的,看样子还满新的,只是布了一层薄薄的苔藓而已,原本我跟他还想着把这个石桌和石凳搬家里去。

整个山洞搜寻了半天,也全是黄泥,除了石桌和两个石凳外,也就那个纱衣和尿壶了。

当然一开始我不知道尿壶,可我手快,拿到了尿壶,我以为是个宝贵的瓶子,哪怕装热水也好……那件纱衣我看看没啥用,这天冷的,谁还穿这衣服,薄得跟蝉翼一样,没人穿这东西。

所以辟嵩大哥他拿回家了……后来我听人说黑市上收这种东西,寻思着怎么也算宝贝,于是咱俩合计要卖到黑市上……结果不想,不到一个礼拜,辟嵩大哥就出事了,对,也就是第四天吧,咱们拿到宝贝后,第三天商量好要去黑市卖的……结果第四天我发现辟大哥居然死在牛棚里了,据说还是被牛踢死的……原本商量后第二天晚上去黑市,怎么着也不可能前面一天晚上去牛棚值班的,再说当时值班也轮不上他,是队里的王小二呢。

王小二后面说,是苟嵩来找他换班的,他哪里知道。

我发现辟大哥死了后,非常害怕……回去就想找个宝贝尽快出手……结果到了家里,却怎么也找不着那件宝贝……再后来,我就听说,苟嵩跟那个谁,好像是镇上的裘金俩人献宝,裘金后面听说去了省里面的鉴宝协会,成为省鉴宝协会的护宝队员,这是到了省里面鉴宝外围了,我非常羡慕,觉得自己要是也能进去就好,结果我听人说,他们献出的两件,一件是尿壶,另外一件则是西施的舞衣……我就知道了,狗日的,那个尿壶原本在我家里,苟嵩定然是趁我不在,偷走了,这个事儿肯定是那个孙寡妇告诉他的……反正辟嵩大哥的死亡,跟着两人脱不了关系。”

因为对李修缘的忠诚度已经达到了100%,这个时候他不再强行说,当初辟嵩是被牛踢死,而是直接说出了自己判断。

“我说那个苟嵩怎么好端端两个月前来我们村子里……认我做他远房侄子,还拿出证据说我祖上跟他是有关系的,我根据他说的族谱一堆,好像是那么回事,也就认下了。

之后他就经常来我们村子,所以我还以为他真把我当成亲戚一样。

现在想一想,多半是借口,就算真是远房亲戚,也八成是为了孙寡妇,找我当幌子呢。

不过狗日的,他运气好,他老婆孙美美居然把她老公的宝贝直接给奸夫,还一起弄死了他,栽赃到牛身上……这可是,女人心,海底针,黄蜂尾上针,最毒妇人心哪。”

“那你能带我们过去吗?”李修缘问道,现在她需要尽快拿到这个桃源戒指,以免被人也拿走……如果是个好人也就罢了,如果是苟嵩那种人,可真无法想象!

毕竟苟嵩的人品在那摆着,如果能力更大,恐怕更加害人,这家伙从她认识开始,没有做过一件好事,这种人都是很少的。

“能能能。现在你们要过去了吗?……”苟心的肚子“咕咕咕咕……”的叫了起来,顿时有些羞赧地挠了挠后脑勺,如果本来是个无赖、地痞、混混,他才不在乎这个。

但被李修缘点化了后,居然也有羞耻心了,毕竟现在他对李修缘可是百分百忠诚,用土话说,拿她当主子一样,当然这个时代,肯定不能喊她主人,否则是要被批斗的,这搞封建奴隶制呢。

当然李修缘本身需要他忠诚,但并不需要他做奴隶,换句话说,这个人即便不忠诚,但人性太不靠谱,让他忠诚也是控制他不去做坏事,一种方式而已,本意并不想控制他,只恐他到时候为非作歹,甚至害了自己。

“对、对不起……小仙女,我,我饿了,现在这不,都吃不上饭吗?”不要说饭,便是稀粥,野菜,也没的吃了。

孙超眼前一亮,是啊,他怎么忘了,现在这个时候,野菜他们一般都挖不到呢,幻境当中,自己母亲随随便便走出门口就挖了几把野菜……可事实上根本没有,门口的两颗榆树,早被剥了皮,叶子都吃没了,更别提车前菜,即便拉出的屎都是绿色的,大便干燥得不得了(要么就拉不出来……)。

实在饿啊,除了榆树,榆树皮被剥光,叶子也被吃光,直接死了两棵……旁边的柳树、杨树的嫩叶子和树须,构树须……将它们煮开锅后,拿凉水泡着,味道小了再吃……

虽说那杨树皮有退烧作用,但在那个年代,就好像咱们今天,吃窝窝头是为了怀旧,吃苦叶菜是为了养生,但那个时代,只是为了生存而已。

“别叫我小仙女,生怕不被批斗吗?”李修缘也知道,这个年代的人没什么吃的,也想起,自己在文宣堂这边做文童,有个好吃就是给家里省饭,这么一想,覃超这个人虽然前途莫明,而且绝对比较势利,但在文童这件事上,倒是中午提供的一餐往往是稀饭+野菜,比起一般人可好了。

所以对高巧巧来说,李修缘在那边做文童,每个月一毛钱这个另说,主要还是中午那餐饭都省了,这么一想,她忽然想起,自己怪不得做文童回去,总觉得家里有肉香……可见在她不在家里的时候,高巧巧一定是放开肚子吃的。

但她每个月也是能够吃上几口的,毕竟从她出生给了高巧巧一千元来算,当时的猪肉全国各地价格不一样,有的五毛二,有的八毛四,也有六毛八的……这种都是特殊情况。

但在她们那边,一等大肥肉,1.14元一斤!

二等的,0.98元一斤;至于三等的瘦肉,现在咱们爱吃,那时候可是0.85元一斤……因此不是特殊情况,这等价格,寻常人也是消受不起!

差不多李修缘那时候,每个月吃到一两次肉样子,在旁人眼里,当然高巧巧说是她失去的丈夫给的抚恤金,事实上只是给了800斤大米而已,这个时代,大米是0.12元至0.16元一斤左右吧。

也就是说,她原生父母那边,给的钱是一千多元,按照每个月吃两顿肉(算两斤都是她吃的吧),那就是12个月吃24斤猪肉(当然实际上肯定不可能了,能有5斤已经很了不起了,何况家里还有高巧巧和堂哥呢,她堂哥是在她生下来不久后送去部队,那时候他才16岁,当了6年义务兵退伍,因为不是城镇兵于是又回到了荞麦村。

也就是她堂哥22岁,而李修缘7岁的时候,他回到的,也就是前年。

权当她这九年来,从婴儿1岁算起好了,吃了216斤猪肉(就当包括其他菜吧……),另外算上米饭的话,虽然实际上也没吃到多少,在家里头基本上是野菜粥为主,比有的人家好点,但就算她一天吃一两米也算很多,30天相当于一个月吃3斤,12个月,一年就是36斤,那么九年从她一岁婴儿算起,324斤米吧,就这么算吧,当然实际上绝对不可能。

权按照这两个算,米算0.14元一斤,肉算八毛一斤(这边实际上六七毛一斤为主),米吃了45.36元,而猪肉呢,算172.8元,加起来也就218.16元,说难听点,她穿衣服都是别人那边送的,一些人可怜这个小孩子,年纪大的婆婆,真正的新衣服却是没有买过一件……就当作原来吃的野菜之类也算钱,满打满算30元,那就算248.16元。

姑且不论二伯母那边丈夫死了,因为泥石流去救助那边群众,结果失踪了,据说是被泥石流冲走了,于是国家补贴了800斤大米,也比较困难。

便是那1000元,拿出500元给自己,剩下500元给他们,日子也是比较滋润的,虽说李昊天去当兵每个月也有20元(当然他都自己存着了)。

当然这些钱,一分钱也没到李修缘手里,高巧巧更是隐瞒了这笔钱,但实话实话,怎么算起来,最多不可能超过248.16元,加上生产队的工分,怎么着也不至于饿死。

李昊天因为不是城镇兵,直接进入了荞麦村生产队。

“唉,虽说二伯母他们不是我真正亲戚,的确刻薄了点……但现在看来,这个苟心是比我还惨吗?……”好歹那势利的覃超,也没让她多饿着?……其实也是有个缘故,她是小孩子,又是女孩子,吃的本身不多,对覃超来说,关系不是太大……而高巧巧也不是彻底泯灭良心的人,之所以隐瞒那1000元说是自己丈夫那边给的,后面也勒索亲情,的确也是不厚道,但不管怎么说,李修缘死了对她没好处,况且李修缘的样子长得好……对她来说,从她看到李修缘那边送来的人在李修缘两岁的时候,只是送了一袋苹果一袋梨,几件小衣服,眼神十分愧疚,什么也没说,直接就走了。

她心里就已经很清楚,李修缘不可能带走,对于儿子,原本她是不愿意他去当兵,但想到,这些人来路不错,所以希望他们那边安排下,至少到时候当个军官也不错,看样子他们是有来头的,于是提出要让自己儿子去当兵。

这些人感到非常惊讶,同时惭愧,原来这名妇人觉悟这么高,于是点头答应。

一千元加上这“当兵”的条件,高巧巧让自己儿子李昊天顺利成为一名士兵,李昊天一开始想,母亲还不让自己当兵怕跟父亲一样,怎么着现在又?……但高巧巧神秘兮兮告诉他,她遇到贵人了。

李昊天也知道这个妹妹来历不错,所以知道“真相”后,很激动……出发了。

那边送李修缘来的人,将事情报告当地招兵的地方,他们查了这边资料,发现对方父亲曾经也当兵,还是泥石流失踪的……感到非常惊讶,虽说也是退伍军人,但去援助过程中出现事故,也作了800斤大米的赔偿,但这不是经济情况不好吗?

于是就觉得这高巧巧他们家里人可真是爱国,便第一时间派人来找李昊天,实际上是冲着他爸的面子,但高巧巧看那边专门有人来找,还以为是李修缘那边的人卖的面子,所以就是一个误会。

六年后李昊天回家了,高巧巧好不吃惊,这期间李昊天很少写信,因为意识到自己并没有被真正“有关系的人”看上……一直到退伍,也没见到任何动静,垂头丧气回来了,叫高巧巧找了个由头便将李修缘打了一顿。

后面断断续续想起来,大概打了一个多月,其他人问起,高巧巧只说这女孩子要管教,不管教要干坏事……村人还以为这李修缘做了什么事情了,但知道的人都说,这高巧巧到底不是亲生父母,要虐待孩子。

于是高巧巧便在屋里头打,还警告她不准说出去……直到李修缘成为文童后,每个月交一毛钱,另外因为作为文童,如果被打出现伤害月也会破坏相貌,所以这一点覃超给她说过,因此后面李修缘挨打便少了,要么便是在暗处被掐。

……这么一想,我没有饿着肚子,是靠着挨打?……好像自己也没比苟心好多少。

但李修缘急于得到桃源戒指,心想,万一被苟嵩这厮提前得到,那就夜长梦多,于是允诺道:“这样,你陪我们去那个山洞,我去看看怎么回事儿,看完山洞后,我带你去吃饭吧。”

看了一眼凌灵,凌灵神色有几分为难……明白了,显然身上没钱!

难怪刚才直接将钢笔给自己,看来,这是唯一贵重的物品了。

但她知道,自己现在有系统,还怕没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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