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小说《穿荒年,假千金她杀回来了》是最近很多书迷都在追读的,小说以主人公宋钰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喰梦者作者大大更新很给力,目前连载中,《穿荒年,假千金她杀回来了》小说最新章节第127章,151019字,喜欢看种田小说的宝宝们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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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荒年,假千金她杀回来了》小说最新章节试读:他没避开周遭的邻居,大家听了,都开始骂冯老头为老不尊。宋长舟原本就在为村子里募兵的事情愁的头疼,听到这档子事儿更是气的说不出话来。顺了半天气儿,才对众人道:“行了,都回吧。”说罢,又看向冯老头。“冯安什么样你不知道?这么大年纪了来为难一家孤儿寡母,这脸还要不要了?”冯老头被宋钰那一刀吓得醒了酒,老脸早就丢了个
《穿荒年,假千金她杀回来了》精彩章节赏析
“宵禁?”宋钰不解,“入城时我看到不少人排队出城,既然有宵禁为何不归家去?”
“这城外,可不安稳。”
“哎,谁不知道城里安稳?”伙计无奈的摇头。
“那些走的,都是白日里来城里谋生的流民,宵禁之前要么城内招工的人家收留,要么入住客栈,不然是要被抓起来入狱的。
这入城皆是为了挣钱吃饭,客栈住不起,只能一早交了入城费进来,晚上再赶紧离开。
我们东家为了给这些流民找些活干,这店铺刚翻修了不说,家里也整个修整了一遍。
也没办法,这天下苦命人多的是。”
说着叹了口气,“多亏了城中一些大户,每日会去城外施粥,百姓们总归有条活路。”
宋钰腹诽,这哪里是活路,不过是一口气吊着,让外面的人不至于活不下去暴起叛乱罢了。
这种手段,她最熟悉不过。
宋钰本就是个路痴,出门一趟也不知道这宵禁之前能不能寻回来。
她身上的衣裳又穿不得了,干脆从背囊里摸出些碎银来,让伙计帮忙跑一趟买些方便赶路的衣裳鞋子和修容用的胭脂眉笔回来。
伙计也不推脱,和掌柜的交代一声后就赶忙出了客栈,跑腿去了。
宋钰住的客房在二楼最里面。
房间不大,一床一桌两凳。
从窗口向外看去,正好能看到满是货物的后院。
确定门窗皆能落锁,宋钰才安下心来,整理自己的家当。
她的东西并不多,除一些原主的衣裳、荷包外,便是一些琐碎的首饰和从流匪那里搜刮来的铜板散银。
铜板面值不一,简单数了一遍,加起来有八百多文。
银子宋钰只能估个大概,最多也就六七两的样子。
想到原主平时一盒胭脂便要五六两,顿觉穷的紧。
再看那些襦裙长衫,里面有一件水红色绣了芍药的襦裙,且不说那料子的价值,只那几朵栩栩如生的牡丹,就给了绣娘五两银子。
眼下自己所有的银钱加起来,怕是都不如那一条裙子值钱。
可这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她是不会再穿了,想了想还是拿了出来。
在这种生产力低下的时代,布匹历来值钱。
更何论这丝质的衣衫和精巧的绣工,想来也能换些银子。
也不知道原主生身父母的家境如何?
记忆里,那真千金虽然不似深闺娇养出来的那般水灵,但模样怎么看也不像是受过苦的。
宋钰自认为自己非常好养活,想来也能吃喝不愁。
就算有个意外……
她目光落到那裹在帕子里,唯一看起来价值不菲的金镶玉簪子上。
也能应个急。
去跑腿的伙计效率很好,不到半个时辰人就回来了。
手里拎着个布包,身后跟着个伙计拎着桶热水。
“郎君您要的东西买回来了。
热水也烧好了,您要的饭食一会儿就给您送来。”
宋钰接过包裹,一旁的伙计赶忙解释,
“如今虽入了秋,但一早一晚还寒凉的很,我给您买了一件薄袄,还有一套长衫长裤。
这鞋子也是厚底的,共用六百文。
胭脂我实在不懂,按您的话与老板说了,她给拿的。
说是您看了颜色要是不适用,明日可拿去换。共用了三百五十文,剩下的店家给折了铜板。”
说着又递过来一串铜钱,宋钰估了下约有个二三十文。
简单翻了翻那堆衣裳,都是粗布的,颜色是耐脏的藏蓝和褐色。
看到那一群粗布衣衫中唯一细棉布亵裤,宋钰不由勾了勾唇角。
这伙计,当真是个细心的人。
胭脂装在一个巴掌大的布囊里。
三个木质的小盒子,上面没有多余的花钿装饰,朴素的紧。
宋钰打开看了,黄色、鲜红、深棕各一,还有个黑色的块状物,应该是用来画眉的。
与原主用的螺黛不同,更像是一块尖头石墨。
意外的是,布袋子里还放着一面巴掌大的铜镜。
“这是老板娘送的。”伙计补充。
宋钰十分满意,掉了毛的凤凰不如鸡,她拢共给了伙计一两多银子,自然知道买不到什么好东西。
将剩下的铜板扔给伙计,“跑腿费”。
伙计笑着接了,十分懂事儿的道谢离开,不一会儿晚饭就送了过来。
两张刚出炉的胡饼,一碗没多少肉的肉汤和一壶热水。
到这个世界两日了,虽不至于全程挨饿,但热乎饭当真没吃上几口。
此时看到那热汤热饭,宋钰早已饥饿难耐。
囫囵吃了,在椅子上靠了好一会儿,才懒懒起身,房门和窗户尽数上锁,这才将几乎黏在身上的衣衫件件褪去。
十五岁的少女,在这个世界已到了能嫁人的年纪。
少女身形高挑,却太过纤细,是个中看不中用的。
宋钰虽然嫌弃,但没得挑。
一面洗着身上的黄沙,一面开始盘算,如何给这具身体增加些体能作业。
客房简陋,但到底比夜宿野外来的舒适太多。
屋内燃了碳炉,宋钰洗完后穿着里衣坐在床边烘头发。
此时已是深夜,后院隐约传来值夜人说话的声音。
宋钰打了个呵欠,吃饱喝足又洗去了一身疲惫,眼下被这暖烘烘的热意一烘,便觉得头脑发昏。
不等头发彻底干透,已经缴械投降一头扎到床上滚到被子里睡了过去。
……
同一时刻。
城外五十里处的一个山坳里。
灰色衣袍的壮汉正手握长刀,将一地流匪围成一团。
他们个个跪在地上,两股颤颤。
魏止戈坐在一块石头上,黑色的衣袍不知何时被割出几道口子,满是斑驳的血迹。
在他身边,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单手撑着巨石,狂吐不止。
直到胃里再也吐不出什么,才抬起头露出一双红彤彤的眼睛。
“小舅舅,这些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还留着他们做什么!
不如直接杀了,给这些无辜的村民陪葬!”
柳氏祠堂的一地白骨,再加上这山洞之中吊着的,山后坑里抛掉的。
这些人几乎是在拿人当猪仔圈养,当鸡鸭宰割食用。
魏止戈身旁燃着火把。
火光明灭之下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清欢,你觉得今日可冷?”
少年发红的眼睛有一瞬间的错愕,仿佛听错了一般皱紧了眉峰。
“眼下虽已入春,可寒冷犹在。”魏止戈手中长刀出鞘,轻轻一挥,前面背对他而跪的流匪,背上被豁开一个口子。
在那补丁摞补丁的棉衣内,露出一片干稻草和苇絮来。
“旱不见粮,为了吃食徒步千里却冻死他乡。
他们的确不该做丧尽天良屠人性命之事,可你杀得了眼前这些杂碎,又可杀的尽整个大邺的流匪?”
他的长刀压在那流匪肩头,流匪瑟缩着身体等待着这即将刺入身体的一刀。
闻言,不等那叫清欢的少年有所反应,他先生了几分希望。
“对!对!
小,小爷,我们也是被逼无奈。
你们不知道,从宁阳府这一路过来,我们没有吃没有喝,媳妇儿孩子都饿死了,家里死的就剩下我一个。
我不去抢,就只能死啊——!”
冰凉的刀刃拍了拍男人的脸,魏止戈声音很轻,“让你说了?”
话音落下,手中的冷刀已经刺入了男人的喉咙。
热血撒了一地,男人脸上的兴奋还没散去便一头栽到了地上。
“既做了恶,就需承担恶果。”
他抬手挥下,那些围绕流匪站立的持刀人,也举刀劈下。
一时间,所有跪在地上的流匪尽数毙命。
清欢有些怔愣的看向魏止戈:“小舅舅?”
魏止戈看着少年:
“与你相比,我能做的事情太少,我可以替你杀了这些杂碎。
可大邺创伤无数,内里腐肉横生,若是不剔肉刮骨,怕是难以药到病除。
清欢,父亲让你随我出来,可不是为了游山玩水。
你也应该好好看看这个世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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