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跟小编咨询《遥遥将军路》这本书在历史脑洞小说里面属于什么水平,今天就来跟大家唠唠。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冬雪白”,主要故事围绕主人公王狗儿展开,目前连载中,更新了317139字,最新章节第107章 转移演武场,百姓可共观。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这本书又名《红楼:绝世悍将》。
一、作品简介
遥遥将军路小说是作者冬雪白的倾心力作,主角是王狗儿。主要讲述了:“杀死他!”城门处,一波又一波的骑兵不断冲锋。一个草原鞑子将军,惊恐的指挥着属下兵马,不断冲杀城门处的那个恶魔。是的,恶魔!攻入城中的中原人,在城内骑兵冲锋下死伤殆尽,唯有这个恶魔,杀死他数百属下,依……
二、书友评论
这本书不怎么样,尤其不适合追更,爽,但爽的很莫明,男主很潦草,双修变强这个设定出现的时侯我真在怀疑这是不是好久之前的书。总之很奇怪。
主角不再是陌上人如玉的公子哥,反而是膀大腰圆的熊一般的巨汉。走的是孤臣路线,后期应该是不会篡位的。
最后最重要的一点,真的很爽!奸笑
三、作品赏析
“杀死他!”
城门处,一波又一波的骑兵不断冲锋。
一个草原鞑子将军,惊恐的指挥着属下兵马,不断冲杀城门处的那个恶魔。
是的,恶魔!
攻入城中的中原人,在城内骑兵冲锋下死伤殆尽,唯有这个恶魔,杀死他数百属下,依旧生龙活虎。
他的属下兵马可都是骑兵!
这绝对不是人!
这是上天派下凡间,惩罚他们的天神?!
“来得好!”
王二狗挥舞着狼牙棒,狼牙棒虽然只是普通武器,重量不过二十斤,在王二狗恐怖力量加持下,堪比猴子手中的金箍棒。
加上王二狗高大,专门敲骑兵的脑袋…
“咔!”
又是敲碎一个骑兵的脑袋之时,狼牙棒断了。
“他的兵器断了!”
“杀!”
“杀死这个恶魔!”
“杀了他升千夫长!”
“加上中原美人三个!”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个千夫长可是相当于中原至少三品武将的待遇。再有中原美人三个,草原鞑子忘记了恐惧,向没有了兵器的王二狗冲锋。
“嫩酿,欺负我没有趁手兵器是吧。”
看到倒在城门处的受伤战马,王二狗抓住一前一后两条马腿,直接抡圆了…
“砰…”
“咔咔…”
数百斤的战马,那可是重型兵器。
挨着就死,擦着就亡。
冲锋最前面的数十个骑兵,直接被砸飞,连人带马还没落地就已经吞下最后一口气。
“嘶!”
“魔神,这是魔神!”
那个万夫长双眼流露浓浓的惊惧,调转马头就跑。
他是真的怕了!
“杀!”
王二狗干脆一只大手抓着一匹马,将战马当成了双锤,从地上又抓起来一匹死去的战马,追着数百人乱砸。
当冯唐带着骑兵,率先冲入城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满地的尸体,还有远处浑身浴血,一个身材高大,一手抓这一匹战马,追杀密密麻麻上万草原鞑子兵马的王二狗,整个人顿时麻了。
“这还是人吗?”
那可是战马!
草原战马虽然比不上西域的汗血马那样高大,也是有着五六百斤的重量。一手提着一匹数百斤战马,轻若无物的当做武器,看那满地尸体,没有三千也有两千八…
万人敌!
这三个字在冯唐的脑海中蹦出。
如此勇猛之人,就算是大乾立国数十年,不,中原文明数千年,也未曾有过记载。
冯唐已经算是猛将,也不过是使用三十多斤的大刀罢了。
“杀!”
这个时候,不是冯唐多想的时候,率领骑兵冲杀。
如今敌军守军已经胆丧,溃不成军,这可是战机!
“轰隆隆…”
身后骑兵奔来,王二狗正是追杀的兴起,想也没想,转身手中已经烂的不像样子的战马抡了过去。
“砰砰…”
顿时,冯唐属下兵马十几个被砸飞。
冯唐吓了一跳:“这位…英雄,自己人!”
“自己人?”
王二狗这时候杀得眼珠子都红了:“来抢战功的?”
抢战功?
冯唐嘴角一抽,王二狗先登定绥远城城墙,打开城门,现在追着上万草原鞑子溃兵,他们的确是来捡军功的。
“咦?”
王二狗这时候扔掉手中的两匹战马,看到倒地的两匹更加高大的战马,直接抓手里:“这些战马不错!”
“杀!”
一手提着一匹战马,王二狗快如奔雷,追着溃兵杀去。
冯唐睁大眼睛,心脏都像是被人撰了一下。
他的属下兵马骑乘的,可是西域战马,西域战马不同于草原鞑子的战马矮小,一匹马一千多斤!
王二狗一手一匹,丝毫不受影响,速度依旧快若奔雷!
王二狗的态度,冯唐极其不爽。
但是冯唐很清楚,如此悍勇的战将,陛下一定极其喜欢。他虽然是冯家之人,却也仅仅是庶支。
当年他就是因为悍勇,被陛下发现,从贾代善的手下百户,提拔到现在的神武将军。
王二狗这种人,以后的前途绝对不可限量!
陛下有旨,先登城者无爵封爵!
王二狗不死,这勋爵稳了!
没有人反驳那种。
“杀!”
冯唐率领骑兵,只能换一个方向杀去。
这条街,有王二狗在,他是没机会了。
……
“报!”
随着大军入城整顿,皇帝随大军入城,就有斥候不断来报:“先登者王二狗,新兵!”
“新兵?”
皇帝微微颔首,毫无根基可言,他喜欢这种新兵。
单单听名字就知道,也绝对出身寒微。
但凡家里有读过书的,也不会取这么一个名字。
刚进入城门处,虽然已经有人开始打扫过,依旧清晰可见四溅的血液,匆忙间没有打扫干净的碎肉与骨头渣子。
可见,攻守城门时候战斗之惨烈。
“报!”
又有斥候来报:“先登城者王二狗率领百余人夺了城门,余者战死,唯有王二狗断了兵器,手举双马为兵器,奋勇杀敌,斩杀敌军三千余…”
“嘶!”
皇帝身边满是到抽冷气的声音,一个文官怒斥:“休得胡言,手举两匹战马做武器,能挥舞的起来吗?”
小的战马,如草原马,也有五六百斤。
大一点的战马,如西域的战马,那得一千两百斤以上!
一只手举着一匹战马?
尼玛,夸大其词也不能这样吧。
再有,杀敌三千余,就算是三千头猪,等着被杀,也能累死人吧。
砍瓜切菜,也没有这么容易。
“陛下,标下亲眼所见!”
斥候不卑不亢,作为斥候,第一要则就是:一切从实,不能说谎。
否则,刺探信息不实,必然误导大军主帅判断。
“王二狗在哪?”
皇帝双目灼灼,要是斥候所言归真,那么他就得到了一员千古未有的了不得的悍将!皇帝内心火热,正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特别是王二狗这样的悍将!
这种悍将,不求他可以统帅大军作战,率领万人冲锋陷阵,做一个先锋,也是可以取得难以想象的战果的。
皇帝现在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这个王二狗。
“回陛下…”
斥候犹豫了一下:“王二狗杀红了眼,现在敌我不分,还在城内追杀草原鞑子溃兵。”
“杀红了眼?”
众人一缩脖子,杀红了眼的人嗜杀成性,敌我不分很正常。
皇帝却来了兴趣,他要亲眼看看这个悍将:“走,去看看!”
“陛下!”
随行文武大惊:“陛下,王二狗如此悍勇,杀红了眼,敌我不分可能…”
敌我不分,要是冲杀过来,不说皇帝危险,就算是他们也有性命之忧。
“无妨!”
皇帝现在对这个悍将,产生了浓郁兴趣:“传旨牛继宗,封锁城门,抓捕草原鞑子溃兵,警戒城内安全。”
皇帝一行人,带着大军浩浩荡荡向城北而去。
还没有到的时候,就看到满地的尸体,刺鼻的血腥味,刺激着每一个人的神经。他们看到的是残肢断臂,没有一句完整的尸体。
无论是人尸,还是马尸,宛若人间炼狱。
前方,一个身材高大,浑身浴血的壮汉,一手一匹战马,挥舞着追杀寥寥几个草原鞑子溃兵。
纵使这些溃兵跪地投降,也会被直接一马抡死…
皇帝双眼精光闪闪:好一个猛士!
他喜欢!
“王二狗!”
有人大吼一声。
正在追杀溃兵的王二狗,缓缓转身。
眼珠子血红,整个人像是从血池爬上来一眼,鲜血从他身上滴落。
王二狗愣愣的看着皇帝等人,许久许久…
这一刻,皇帝都是心神紧绷,只有亲眼见到,才知道王二狗举着双马当武器,是多么的震撼。
这还是人吗?
这是战神下凡吧。
“叭…”
王二狗手中的两匹马滑落,王二狗脸色一变,顿时惨白。
“哇…”
王二狗蹲在地上,双手捂住胸口–吐了。
这一幕,让刚才神经紧绷的众人无不错愕。本以为这是杀神在世,现在这个杀神吐了…
小说《遥遥将军路》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