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立学校待了几个月之后,我慢慢有了新的朋友。
三班的同学大多跟我一样,是从各个乡镇来的。家里条件都差不多,谁也不比谁好到哪儿去。没有人在意你穿的衣服是不是新的,没有人管你说话带不带口音,大家都是“外地来的”,反而更容易混在一起。
周宇是我在三班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就是开学第一天给我橘子糖那个胖小子。他家在隔壁镇上,父亲在广东打工,母亲在家种地。他成绩一般,但人缘好,跟谁都能聊。我当班长之后,他是我最得力的“手下”——整队的时候帮我喊人,发作业的时候帮我跑腿。
“徐时义,你说你以前在镇上是不是也当班长?”他问我。
“不是,我以前是孩子王。”
“孩子王?那不就是班长吗?”
我想了想,好像还真是。
除了周宇,还有张磊、陈小东、刘阳。我们几个经常混在一起,下课打乒乓球,吃饭坐一桌,晚上熄灯之后躲在被窝里聊天。聊什么?聊家里的事,聊以前在学校的事,聊以后想什么。张磊说他以后想当厨师,因为他妈做饭太难吃了。陈小东说他以后想开小卖部,因为可以随便吃零食。刘阳说他想当老师,因为老师不用写作业。
轮到我了,我说我想当有钱人。
他们问为什么。
我说:“有钱了就不用担心吃不饱了。”
他们都笑了,以为我在开玩笑。
我没笑。
私立学校半个月放一次假。周五下午上完两节课,校门口就停满了来接学生的中巴车。大部分同学都有家长来接,有的是爸妈,有的是爷爷,手里提着零食和水果,脸上堆着笑。
我没等人来接。
我弟在小学部,我哥在初中部,我们放假时间是同一天。放学之后我去找他,他已经带着我弟在校门口等着了。他背着书包,手里还提着一个袋子,里面装的是这半个月换下来的脏衣服。
“走吧。”他说。
我们走到路边,拦了一辆回镇上方向的中巴车。车上人多,没座位,我们就站在过道里,抓着吊环,把我弟挤在中间,他抓着我们的裤腿。车子一颠一颠的,窗外是看不完的甘蔗地和香蕉林。
到了镇上,天已经快黑了。
我爷爷在哪里等了,但我只知道,他们在等我弟。
按理说,我们也应该去爷爷家。毕竟从镇上回山里的家,还有四公里的山路。天黑了,路上没灯,不安全。
但我跟我哥对视了一眼。
“回家?”他问。
“回家。”我说。
我们说的“家”,不是镇上爷爷的那个家,是山里的那个木棚子。那个漏水、透风、门口堆着农具、灶台永远熏得漆黑的木棚子。
那才是我们的家。
四公里山路,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路是土路,坑坑洼洼的,白天走还好,晚上走要格外小心。我哥走前面,我走后面,他打手电筒,我跟着他的脚印走。
路两边是黑黢黢的果树林,风吹过,树叶哗哗响。偶尔有野猫从草丛里窜出来,吓我一跳。
“哥,你说有没有鬼?”
“没有。”
“万一有呢?”
“有也不怕,我们两个人。”
我想了想,觉得他说得有道理。
走了大概一个多小时,远远地看见了木棚子里的灯光。那是我妈点的煤油灯。她知道我们今天回来,一定在等我们。
推开门,我妈在灶台前忙活,锅里炖着排骨汤,香味满屋子都是。我爸坐在门口抽烟,看见我们进来,点了点头。
“回来了?”
“回来了。”
“饿了吧?”
“饿了。”
这就是我们家的对话方式。没有人说“我想你们了”,没有人拥抱。但排骨汤是真的,热腾腾的,里面还有玉米和胡萝卜。
那是我半个月来吃得最饱的一顿饭。
至于我弟,不是我爸妈不让,是他自己不愿意来。山里没电视,没零食,没玩具,连信号都没有。他一个被爷爷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孩子,怎么可能受得了这种苦?
我弟叫徐时运,1999年出生的。
据说他出生的时候,我爷爷抱着他看了半天,说了一句话:“这孩子跟我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是事实。我跟我哥都是杏仁眼,双眼皮,像我妈。我弟是单眼皮,小眼睛,塌鼻梁,跟我爷爷年轻时候的照片一模一样。
就因为这个,我爷爷对他格外偏爱。
不是一般的偏爱,是那种明目张胆的、毫不掩饰的偏爱。我弟要什么给什么,想吃什么买什么。有一回我放假回去,看见我爷爷偷偷塞给我弟十块钱,说:“自己去买点好吃的,别告诉你哥。”
十块钱,在那个年代,够我吃一个星期的早餐。
但我弟还不知足。他每天早上要去镇上最好的早餐店吃粉,加蛋加肉,还要配一盒牛。我爷爷的工资也只有一千多块一个月的年代,光是我弟一顿早餐就能吃掉三十块。
三十块。
我跟我哥在山里吃稀饭配咸菜的时候,我弟在镇上吃豪华早餐。
这件事我后来才知道的。我当时要是知道,估计会气炸。但那时候我已经习惯了——在那个家里,被偏爱的那个人永远不会是我。
我爷爷有一个很大的陶缸,放在我爷爷房间的角落里,缸口盖着一块木板,上面压着砖头。缸里面装满了零食——饼、糖果、麻花、桃酥、还有那种用油纸包着的鸡蛋糕。
那是给我弟准备的。
我跟表哥——就是我五姑的儿子陈宝润——都知道那个缸里有什么。陈宝润比我大几个月,鬼点子多。他偷偷跟我说:“你去偷你爷爷缸里的东西吃,我给你把风。”
我说:“你怎么不去?”
他说:“我会骂我,你不会骂你。”
我说:“我也不会骂你,她最喜欢你了。”
他说不过我就开始耍赖:“你到底去不去?不去我自己去了。”
我最后还是去了。不是因为馋,是因为我表哥一直在旁边拱火。我掀开木板,伸手进去掏了两块鸡蛋糕,一人一块,躲在屋子后面吃了。
鸡蛋糕很甜,甜得发腻。吃的太快,噎的很。
最惨的是很快被我爷爷发现了,我也听到声音立马检查。
我爷爷发现缸里少了两块鸡蛋糕之后,把所有人都叫到一起,问是谁偷的。没人说话。我爷爷一个一个地看过去,看到我的时候,目光停住了。
“是不是你?”
我说不是。
“把手伸出来。”
我把手伸出去。他翻过来看了一眼,指甲缝里还沾着鸡蛋糕的碎屑。
藤条打在手掌上,疼得我眼泪直接飙出来了。藤条闷猪肉啊。
他又打了两下,手心肿了。
我表哥站在旁边,低着头,一声不吭。他手里的碎屑擦得净净。
我没供出他。
不是因为讲义气,是因为我知道,供出来也没用。我爷爷不会打他,他是外孙,是客人。而我是孙子,是自家人。自家人犯错,是要挨打的。
这件事过去之后,我表哥又来找我。
“你没事吧?”
“手心肿了。”
“我给你吹吹?”
“滚。”
他没滚,反而笑嘻嘻地从兜里掏出十块钱。
“哪来的?”
“我偷我妈的。”
“你疯了?”
“没事,她就十块零钱放在抽屉里,发现不了。走,去买冰淇淋吃,我请你。”
十块钱。在那个时候,十块钱能买十冰淇淋,或者二十包辣条,或者五十颗泡泡糖。
我知道这是偷来的钱。
但我还是去了。
冰淇淋是味的,装在塑料壳里,要用小木勺挖着吃。我们在小卖部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人一盒,吃得满嘴都是。
“好吃吧?”表哥问。
“好吃。”
“以后我再偷,还请你。”
我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那十块钱我们花了一部分,剩下的被表哥藏起来了。后来不知道怎么被二姑发现了——二姑是我爸的二姐。她回来看我爷爷,钱在包里,发现少了十块钱不见了,她就满镇子说,刚好小卖部老板说看到我拿了十块钱来买冰淇淋。
然后她来找我了。
那天我在家门口的水泥地上拍画片,二姑走过来,蹲下来,盯着我看了几秒钟。
“徐时义,你是不是拿了我十块钱?”
我说不是我拿的,是表哥拿的。
“他拿的钱,是不是你花的?”
我说是。
“你是不是用我的钱买了冰淇淋?”
我说是。
“那你就是贼。”
那个“贼”字,像一盆冰水从头顶浇下来。我的脸一下子烧了起来,耳朵嗡嗡响,嘴巴张着,说不出一个字。
二姑站起来,转身走了。
我没哭。
但我记住了那种感觉。那种被人指着鼻子叫“贼”的感觉。辣的,像被人扇了一巴掌,扇在脸上,也扇在心里。
我爷爷知道了,只记得冲过来,把我甩到厨房的瓦房顶上去了,我爬起来从另一边跳下去跑了。我只记得那天我浑身疼,但是我谁都不敢说,那是我第一次感觉我原地起飞了。
后来我妈知道了这件事,没有打我,也没有骂我。她只说了一句话:“别人的东西,再想要,也不能拿。”
我说:“可是表哥说他偷的,我只是吃。”
我妈说:“你吃了,就是你花的钱。别人偷,你不拦着,还跟着吃,那你跟他有什么区别?”
我哑口无言。
很多年以后,我回想起这件事,心里是感激的。不是感激二姑骂我,是感激那一次经历让我记住了——有些东西,再想要也不能碰。
十块钱的代价,是一辈子的教训。
划算。
不,不划算。
但至少,我再也没有偷过任何人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