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破天从混沌珠空间里出来的时候,站在城中村那间出租屋里,身上还穿着那件从绣春刀世界带回来的明黄色战袍。
他赶紧意念一动换成黑色卫衣、黑色长裤,站到镜子前面。
镜子里的那张脸,连他自己都愣了一下。
不是换了个人,是同一个人的五官变得更精致了。以前是帅气,现在是俊美。
剑眉斜飞,眼窝深邃,鼻梁高挺如刀削,眉毛浓密而黑亮,一双眼睛像是含着星辰,目光所及之处自带一股摄人的力量。
皮肤白得像上好的羊脂玉,没有一点瑕疵。
最要命的是他眉宇之间那股气势——不是刻意摆出来的威严,是自然而然的、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君临天下的压迫感。
他皱了皱眉,那股气势收敛了一些,但还是藏不住。这就是《阴阳造化诀》第一层带来的变化。
他摸了摸自己的脸,苦笑了一下:“这走出去,谁看了都知道不对劲。”
算了,总不能毁容。他低头看了一眼手机里的余额——十六万八千多。
第一次卖金砖得了八十万,买物资、租仓库、买各种装备,花掉了六十多万,还剩这些。
够普通人生活一阵子,但不够他接下来要做的事。
“十六万,去港岛住几天酒店就没了。”他自言自语。
意念沉入混沌珠空间。靠边的一块空地上,从三一教堂搬出来的金砖金条整整齐齐地码在那里,泛着暗黄色的光泽。
他之前只融化了一块卖给了周老板,剩下的那些金砖上还刻着古老的纹路,带着几百年前的印记,不能直接拿出去。
“得再出手一批。”
他用意念从那一堆金子里取出二十块,每块大约一公斤出头。
右手的食指对准第一块金砖,瞳孔微微发烫,一道细细的红色热射线精准地熔化着金砖表面。
那些古老的拉丁文和鹰形纹路像蜡一样融化,金光闪闪的金属重新凝固成光滑的表面,没有任何特征。
一块,两块,三块……他花了一个时辰,把二十块金砖的印记全部抹除。
整整齐齐地码在之前准备好的黑色行李箱里,底部铺了一层黑色绒布。
城中村外面的老商业街上,那家“周氏金行”还在。玻璃橱窗里摆着各种金银首饰,门口贴着“高价回收黄金”的招牌。
林破天推门进去,铜铃叮当响了一声。
柜台后面,周老板正在用放大镜看一枚老银元。
他抬起头,手里的放大镜顿了一下,整个人愣住了。
他盯着林破天的脸看了足足三秒钟,眼睛瞪得越来越大。
“林……老弟?”他的声音带着一丝不确定。
“周老板,好久不见。”
周老板放下银元和放大镜,从柜台后面绕出来,走到林破天面前,上下打量了他好几遍。
他的眼神从惊讶变成了震惊,又从震惊变成了一种说不清的东西——像是一个凡人突然见到了庙里的菩萨,又想靠近又不敢。
“林老弟,你……”周老板咽了口唾沫,“你上次来的时候就已经很帅气了,但那时候是人间的帅气。
这次你来,怎么感觉……你不是人了?不不不,我不是说你不是人,我是说你,怎么说呢,你身上有一股……气势。
像是电影里的皇帝。”
林破天笑了一下:“最近练了练。”
周老板的目光从林破天的脸上移到他身上,又移回来。
他活了五十多年,见过很多有钱人,见过很多长得好看的人,但从没见过这样的人。
不是五官长得好那么简单,是这个人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让人想跪下去的气势。
像是一把藏在鞘里的绝世好刀,刀没出鞘,但剑气已经透出来了。
他做生意做了二十年,识人的本事是有的。
眼前这个年轻人,上次来的时候就是个有钱的主,这次来,已经不是“有钱”能形容的了。
这个人身上那种气质,不是钱能买来的。
周老板搓了搓手,快步走过去把玻璃门关上,挂上“暂停营业”的牌子,又把卷帘门拉下来一半。
然后他走回来,脸上的表情既有期待,又多了一分郑重。
“林老弟,上次你那一金条,我转手就出了,赚了不少。”
他压低声音,目光落在林破天手里的黑色行李箱上,“这次带了多少?”
林破天把行李箱放在柜台上,放倒,拉开拉链。
金光从箱子里溢出来,照在周老板脸上。他的嘴微微张开,眼睛直了。
二十块金砖,整整齐齐码在黑色绒布上,每一块都有一公斤左右,表面光滑如镜,没有一丝杂质。
周老板蹲下来,拿起一块金砖,先用指甲刮了刮,又放在手心里掂了掂。他的手在微微发抖。
试金石划了一道,放在嘴边吹了吹,眯着眼看那道金色痕迹。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脑子里飞速转了起来。
上次八百一克,他已经觉得给了高价。但那是上次。这次不一样。
这个林老弟,几个月不见,整个人像换了一个人,身上的气质比上次强了不知道多少倍。这样的人,以后还得了?
现在不多结交结交,等他飞黄腾达了,自己连站在他面前的机会都没有。这批货要收,这个人更要交。
周老板放下金砖,站起来,看着林破天。深吸一口气,做了个决定。
“林老弟,上次我给你的价是八百一克。”他顿了顿,“这次我给你八百五一克。这批货,我加价收。”
林破天靠在柜台上,看着他:“为什么?”
“因为我想交你这个朋友。”周老板说得很直接,眼睛没有躲闪,“林老弟,我做这行二十年,见过不少有钱人,但没见过你这样的人。
你身上有种东西,我说不上来,但我知道——你将来肯定不是一般人。我现在不跟你交朋友,以后就没机会了。”
林破天看着他,点了点头:“行。”
周老板的嘴角咧开了,笑得很真诚。他从里屋搬出一台电子秤,把金砖一块一块放上去称。
每称一块,他的手指都在微微发抖,但不是因为紧张,是因为兴奋。
二十块称完,总重二十点三公斤,两万零三百克。
“两万零三百克,乘以八百五——一千七百二十五万五千。”周老板拿起POS机,输入金额,递给林破天,“老弟,你以后有大货,直接找我。
不用找别人。别人给不了你这个价,也给不了你这个心。”
林破天接过POS机,输了密码。手机震了一下:到账17,255,000.00元。余额从十六万八千多,变成了一千七百四十多万。
“周老板,你就不怕我这批货有问题?”林破天收起手机。
周老板笑了,伸出手:“林老弟,我做这行二十年,什么样的货没见过?你的货,成色是最好的。
你的人,是最值得交的。这批货就算有问题,我也认了。”
林破天握住他的手:“你放心,你以后不会后悔今天做的这个决定。”
周老板的手微微一紧,眼睛亮了。他不知道自己今天做的这个决定将来会给他带来多大的回报,但他有种直觉——这个年轻人,值得他赌一把。
林破天走到门口,周老板亲自送他出去,把卷帘门拉上去,玻璃门推开。铜铃叮当响了一声。
“林老弟,下次有货,直接来找我。”周老板站在门口,看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句。
林破天回过头,夜风吹动他的黑发,那张俊美得不真实的脸在路灯下像一幅画。
周老板看得愣了一下,心里冒出一个念头:这个人,以后得多大的福气才能遇到啊。
林破天冲他笑了笑,转身走了。周老板站在店门口,一直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子里,久久没有进去。
他低头看了看柜台里的那二十块金砖,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金戒指,自言自语了一句:“八百五一克,值了。”
回到出租屋,林破天坐在床上,拿出手机订了三天后飞往港岛的机票。头等舱。他靠在床头,嘴角微微翘了起来。
一千七百多万,加上之前剩下的十几万,够了。
去港岛,住最好的酒店,见最有钱的人,然后把空间里的金子一批一批出掉。
那个周老板今天说的话倒是提醒了他——他以后不会缺钱,但需要几个信得过的朋友。周老板眼光不错,可以留着。
窗外,城中村的暮色正在降临。卖烤红薯的老大爷正在收摊。一切都很平常,但林破天知道,他的生活很快就要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