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校花做研究,竹马用千度开水烫烂我的手

为给校花做研究,竹马用千度开水烫烂我的手

作者:天地同 分类:女生生活 更新时间:2026-07-09 20:23:22
男女主人公是霍昀江榆的热门网络小说为给校花做研究,竹马用千度开水烫烂我的手是著名作者天地同的最新佳作。实验室里,霍昀将一壶滚烫的开水,缓缓浇在我手背上。我痛得浑身发抖,眼泪止不住地流。他却面无表情地盯着秒表:「三十秒,皮肤开始起泡,记录一下。」一旁的江榆举着手机拍照,娇声道:「霍学长,这个烫伤程度正好...

实验室里,霍昀将一壶滚烫的开水,缓缓浇在我手背上。

我痛得浑身发抖,眼泪止不住地流。

他却面无表情地盯着秒表:「三十秒,皮肤开始起泡,记录一下。」

一旁的江榆举着手机拍照,娇声道:「霍学长,这个烫伤程度正好符合研究需要,小蘅姐真是帮了大忙。」

我恐惧地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他随口笑笑:「小榆的毕业课题需要真实烫伤样本,你帮个忙怎么了?」

「又不是永久伤害,涂点药膏,很快就好了。」

那一刻,我才明白——

原来,我十四年的付出,只值一份实验数据。

没再说什么,我收拾好东西,在开学季转去了南方美院。

霍昀却变了脸色。

「你疯了?就因为这点小事?」

嗯。

发现手上的伤口比想象中严重时,我恐惧不已。

我明明只是来帮霍昀搬器材的,怎么就变成了实验对象?

那天下午,霍昀给我发消息,说实验室缺人手,让我过去帮忙。

我什么都没多想,毕竟十四年了,他让我做什么,我从来都是立刻去做的。

到了实验室,江榆已经在了。⁡⁣‌

她穿着白大褂,长发挽成丸子头,露出纤细的脖颈,整个人清纯又娇弱。

看见我,她甜甜地笑:「小蘅姐,你来啦,太好了,霍学长说你最能帮忙了。」

我不太喜欢她叫我「小蘅姐」。

我比她大一岁,她非要在「姐」前面加个「小」字,听着像是在占便宜。

但我没说什么。

霍昀正在调试设备,头也不抬地说:「小蘅,过来坐,今天要做个小实验,需要你配合一下。」

我走过去,发现桌上摆着一个电热水壶,水已经烧开了,壶嘴冒着白气。

旁边还有一套医用器材,纱布、烫伤药膏、记录本。

「什么实验?」

我隐隐觉得不对劲。

江榆抢着解释:「是我的毕业课题,关于皮肤烫伤后的修复机制研究,需要观察真实的烫伤愈合过程。」

她眨巴着眼睛:「学长说,小蘅姐从小就不怕疼,最适合当样本了。」

我愣住了。

什么叫「当样本」?

霍昀这才抬起头,朝我笑了笑:「放心,只是轻微烫伤,我会控制好温度和时间,最多起几个水泡,过几天就好了。」

他说得那么轻描淡写,好像只是让我帮忙递个东西一样。

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霍昀,你在开玩笑吧?」

「没开玩笑。」霍昀皱眉,「小榆的课题很重要,她找不到合适的样本,我只能想到你。」

「你放心,我学了三年医,不会出问题的。」

江榆在一旁点头:「对啊小蘅姐,我会给你买最好的烫伤药,保证不留疤。」⁡⁣‌

我盯着那壶沸腾的水,心脏一阵阵发紧。

我想拒绝。

可霍昀已经拉住我的手,将它按在桌面上。

「别怕,就几秒钟的事。」

他的声音很温柔,和十四年来的每一次一样。

可他的动作却毫不犹豫。

滚烫的开水浇下来的瞬间,我的脑子一片空白。

剧烈的疼痛从手背蔓延到全身,我惨叫出声,拼命想抽回手,却被霍昀死死按住。

「别动,再坚持五秒。」

他盯着秒表,声音平静得可怕。

五秒。

整整五秒。

我亲眼看着自己的手背从正常变成通红,然后鼓起一个又一个水泡。

那种疼,像是有人拿着刀在活剐我的皮肤。

江榆在旁边举着手机,对着我的手拍个不停。

「太好了,这个样本非常理想,霍学长你真厉害。」

我终于抽回了手。

整只手已经不像是我自己的了,又红又肿,水泡连成一片,有的已经破了,渗出透明的液体。

我浑身发抖,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霍昀……你怎么能这样……」⁡⁣‌

霍昀终于放下秒表,皱着眉递过来一管药膏。

「行了,别哭了,涂上这个,过两天就好了。」

他的语气里甚至带着一丝不耐烦。

江榆凑过来,假惺惺地给我吹手:「小蘅姐疼吗?真是辛苦你了,等我课题做完,请你吃大餐。」

我看着她那张精致的脸,突然觉得恶心。

可我更恶心的是霍昀。

十四年了,他从来没有这样对过我。

哪怕小时候我摔破膝盖,他都会心疼地帮我吹,然后背着我去医务室。

可现在,他亲手往我身上浇开水,就为了给这个女人做课题。

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只是捂着那只已经面目全非的手,逃一样地跑出了实验室。

回到宿舍,我一个人躲在被子里哭了很久。

手上的疼痛一阵阵袭来,让我本无法入睡。

我试着涂了霍昀给的药膏,可那种灼烧感丝毫没有减轻。

室友们都去上晚自习了,宿舍里安静得可怕。

我盯着手背上的水泡,脑海里不断闪过霍昀按住我手腕时的画面。

他的眼神那么冷漠,好像我不是他青梅竹马十四年的女朋友,只是一个随时可以牺牲的实验材料。

我想起很多年前的事。

那时候我才八岁,住在姑姑家。⁡⁣‌

姑姑不喜欢我,总说我是拖油瓶,是赔钱货。

有一次我不小心打碎了她的花瓶,她拿着鸡毛掸子追着我打,从客厅打到院子。

我哭着满院子跑,跑不动了就蹲在角落里发抖。

是霍昀救了我。

他翻墙进来,挡在我面前,对我姑姑说:「阿姨,别打了,花瓶的钱我赔。」

那时候他才九岁,瘦瘦小小的,可站在我面前时,像一座山。

姑姑当然不会收一个小孩的钱,但被他一闹,气也消了大半,丢下一句「没出息的东西」就进屋了。

霍昀蹲下来,轻轻掀开我的衣服,看见后背上的红痕,眼圈都红了。

「疼不疼?」

我摇头,其实疼死了。

他拉着我的手说:「以后我保护你,谁都不能欺负你。」

那只手很小,却很温暖。

从那天起,他就成了我灰暗童年里唯一的光。

我们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写作业,一起躲在他家的阁楼里看漫画。

他喜欢吃我做的蛋炒饭,我喜欢听他讲学校里的趣事。

十二岁那年,我画了人生中第一幅画,是一棵树,歪歪扭扭的,丑得不行。

可霍昀看了之后,郑重其事地说:「真好看,我要裱起来。」

他真的裱了,挂在他房间的墙上,一挂就是好多年。

十六岁那年,高一开学的第一天,他在我手心里写了三个字。

笔尖划过皮肤,痒痒的,像是有一只蝴蝶在翩翩起舞。⁡⁣‌

我低头一看——

「我喜欢你。」

那个字迹歪歪斜斜的,和我十二岁画的那棵树一样丑。

可我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的情书。

我们在一起了。

从那以后,这只手被他牵过无数次。

上学时牵,放学时牵,看电影时牵,吃饭时牵。

他说:「你的手真好看,以后一定能画出很厉害的画。」

他说:「我会一直保护你的手,让你画出最美的作品。」

可现在,这只手被他亲手烫伤了。

那些水泡,像是无声的嘲讽,嘲笑我这十四年的付出有多廉价。

我翻出手机,看了看和霍昀的聊天记录。

最后一条是下午他叫我去实验室的消息。

语气随意,像是在说「帮我带杯茶」一样轻松。

他本没想过,这件事会对我造成多大的伤害。

或者,他想过,但不在乎。

我把手机扔到一边,闭上眼睛。

手还在疼。

心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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