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睁眼,我正指挥小太妹殴打养父母刚接回家的真少爷。
前世我这么,最后家族破产,他远走高飞,我惨死街头。
这一世,我吓得魂飞魄散,冲上去就挡在他面前:“住手!谁准你们动我哥哥的!”
小太妹们愣了。
“不是你让我们动手的吗?”
真少爷擦了擦嘴角血迹,眼神冰冷看向我,嘲讽道:“拳打脚踢还不够?还要玩什么新把戏?”
我死在一个雪夜。
桥洞下的寒风像刀子,割开我单薄的衣裳。意识模糊时,我看见马路对面巨幅广告屏上,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
林默。
林家流落在外十八年、曾被我用粉笔灰倒进水杯、用死老鼠塞满书包的真少爷。
如今他西装革履,眼神冷峻,正接受财经杂志专访。标题醒目:《从弃子到商业帝国掌舵人:林默的十年逆袭》。
而害他至此的我,正蜷缩在垃圾堆旁,等着生命一点点流失。
真可笑。
前世我拼了命想保住养女身份,跟着那群所谓的亲戚一起踩他、辱他、把他往泥里按。我以为这样就能让养父母看见我的“忠心”,以为这样就能把那个突然出现的“真货”挤出去。
结果呢?
林家那群蛀虫内斗掏空公司,破产清算那天,我被第一个扔出门。养母哭着塞给我最后一张卡,却被林俊抢走。他说:“一个捡来的野种,也配拿林家的钱?”
我在雪地里爬了三条街,最后停在这个桥洞。
血从嘴角渗出来,混着融化又冻上的雪水。
如果能重来……
如果能重来……
“绾姐,打不打啊?这土包子瞪人呢!”
尖锐的女声刺破黑暗。
我猛地睁开眼。
刺目的阳光,嘈杂的笑骂,还有几个穿着夸张、头发染得红红绿绿的女孩围成的圈。
圈中心,一个清瘦的少年蜷在地上,校服沾满灰尘,嘴角渗着血丝。他低着头,碎发遮住眼睛,只能看见紧抿的唇线和绷紧的下颌。
林默。
十八岁的林默。
我低头看自己的手——白皙,细嫩,指甲上还涂着鲜红的蔻丹。身上是某奢侈品牌的限量款连衣裙,脚上是刚上市就被我抢到的名牌鞋。
我重生了。
回到了林家刚把林默接回来三个月,我正指挥小太妹们“给他点颜色看看”的这一天。
前世这个时候,我抱着胳膊在旁边看戏,还笑着说了句:“用点力啊,没吃饭吗?”
然后林默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我记了十年。冷得像冰,深得像潭,里面翻涌着的不是恨,是一种更可怕的、彻底的无视。
就好像我这个人,连让他恨的资格都没有。
“绾姐?”染着紫色头发的女孩推了推我,“还打不打了?这乡巴佬骨头还挺硬,一声都不吭。”
我浑身一颤,几乎是扑过去的。
“住手!都给我住手!”
我推开围着的女孩,踉跄着跪倒在林默面前。水泥地粗糙的颗粒磨破膝盖,我却感觉不到疼。
“哥……”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哥你没事吧?对不起,对不起……”
我想去碰他,手指伸到一半却僵住。
我不敢。
我怕他眼里的厌恶。
林默慢慢抬起头。
额角的伤口还在渗血,滑过他苍白的脸颊。那双眼睛,果然和记忆中一模一样——冰冷,空洞,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嘲讽。
他看着我,像在看一场拙劣的表演。
“林大小姐,”他开口,声音沙哑,“今天换套路了?”
“不是的,我……”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他撑着地面站起来,动作很慢,每一下都牵动伤口,但他眉头都没皱,“还是说,你觉得这样更好玩?”
“我真的知道错了!”我急得眼泪直掉,“哥,我以前混账,我不是人,你打我骂我都行,你别这样……”
“别叫我哥。”他打断我,语气平静得可怕,“我姓林,你也姓林,仅此而已。”
他弯腰捡起地上破烂的书包,拍了拍灰,转身要走。
“林默!”我爬起来追过去,“你去哪?你脸上还在流血,我送你去医院……”
“不必。”他没回头,“林大小姐的‘关心’,我受不起。”
他的背影在午后的阳光下拖得很长,单薄,倔强,孤独得像旷野里一棵被风刮歪的树。
我站在原地,眼泪糊了满脸。
旁边的小太妹们面面相觑。
“绾姐,你……你真不打啦?”
“打什么打!”我抹了把脸,恶狠狠地瞪她们,“那是我哥!亲哥!以后再让我看见你们碰他一手指头,我先把你们手剁了!”
女孩们吓得后退两步。
紫头发犹豫着问:“可是绾姐,你上周不是还说,这乡巴佬抢了你爸妈,要给他点教训……”
“我那是放屁!”我吼出来,“以后谁再说他是乡巴佬,就是跟我林绾过不去!听见没!”
她们诺诺点头,眼神里全是不解和“大姐大是不是疯了”的猜测。
我知道她们不懂。
我也不需要她们懂。
我转头看向林默消失的方向,指甲掐进掌心。
这一世,我要把欠他的,百倍千倍还回去。
哪怕他恨我。
哪怕他不认我。
我也要护着他。
直到我死。
第二天早上五点,天还没亮,我就蹲在了厨房。
前世我连泡面都煮不好,这辈子想用爱心早餐开场——结果差点把厨房炸了。
煎蛋粘锅,面包烤成炭,牛扑了一灶台。
等我端着那盘黑乎乎的不明物体走出厨房时,林默正好下楼。
他穿着净的校服,白衬衫熨得平整,头发微湿,额前碎发滴着水珠。看到我手里的盘子,他脚步顿了一秒,目光在那团东西上停留了足足十秒。
“早啊哥!”我挤出最灿烂的笑,把盘子往他面前递,“我给你做了早餐!”
林默抬起眼,看我,又看盘子,缓缓开口:“这里面,”他顿了顿,语气认真,“应该没下毒吧?”
我:“……”
“毕竟,”他补充,声音平淡得像在讨论天气,“比起往水里倒粉笔灰,食物投毒确实算技术升级了。”
我嘴角抽了抽:“这是煎蛋!虽然……长得不太像。这是烤面包!虽然黑了点。这是牛!虽然只剩半杯……”
“看得出来。”他点头,绕过我走向冰箱,“你很努力。”
他从冰箱里拿出牛和吐司,又从柜子里翻出一罐花生酱。
“那你自己享用。”他说,“我对活到十八岁之后的人生,还有点期待。”
“哥!”我拦住他,“我真做了好久!你尝一口,就一口!”
林默停下脚步,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盘子里焦黑的“爱心”。
然后他伸出手,用指尖拈起一小块焦黑的面包边,放到鼻子下闻了闻。
“糊了。”他陈述事实。
“外面糊了里面还是软的!”我赶紧说,“你掰开看看!”
他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分明写着“你当我是傻子”。
但他还是掰开了那块面包。
里面……也是黑的。
我们俩同时沉默了。
半晌,林默把面包扔回盘子,抽了张纸巾擦手。
“下次,”他说,“如果想毒死我,建议直接买老鼠药。省时,省力,效果稳定。”
说完,他拿着自己的牛吐司走了,背影挺拔冷漠。
我盯着盘子里那坨失败品,叹了口气。
行,出师不利。
但没关系,我林绾别的没有,就是脸皮厚。
上午课间,我抱着数学练习册蹭到林默座位旁边。他正低头做题,侧脸线条净利落,阳光从窗外照进来,在他睫毛上投下一小片阴影。
“哥,”我把练习册推过去,指着一道函数题,“这题我不会。”
林默抬头,看了眼题目,又抬眼看了看我。
那眼神,明明白白写着:这种基础题你不会?
我眨眨眼,满脸真诚:“真不会,我看了一早上都没看懂。”
他拿过练习册,抽出笔,唰唰几下写出解题步骤,推回给我。过程简洁清晰,字迹瘦劲有力。
“哇!哥你好厉害!”我立刻捧场地小声惊呼,“一下子就解出来了!”
“嗯。”他应了一声,重新低下头看自己的书。
“哥,”我压低声音,凑近一点,“你以后想考哪所大学啊?”
“A大。”
“A大!我也想考A大!到时候我们还能一起!”
林默终于又抬起眼,目光平静无波:“你上次月考,数学58分。”
我:“……”
“物理43。”
“……”
“化学51。”
“……”
他每说一个数字,我脸就红一分。
“我会努力的!”我握拳,“哥你教我!我一定好好学!”
“没空。”他垂下眼,继续看书。
“求你了哥——”我拖长尾音,自己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林默的嘴角似乎几不可察地抽动了一下。
他合上自己的书,拿过我的练习册,笔尖在纸上点了点。
“哪不会?”
“这里,这里,还有这里……”我胡乱指了几个地方。
他看了我一眼,没说什么,开始讲题。声音不高,语速平缓,条理却异常清晰。我其实大部分能听懂,但还是装作懵懂的样子,时不时“恍然大悟”地点头。
“懂了吗?”他讲完一道,抬头问我。
“懂了懂了!哥你讲得比老师好多了!”我疯狂点头。
他看着我,那眼神有点无奈,又有点……别的什么。
然后他极轻地叹了口气,继续讲下一道。
阳光暖融融的,教室里嘈杂的喧闹仿佛都远了。只有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和他平稳清晰的讲解声。
我偷偷瞟他的侧脸。
他讲题时很专注,睫毛垂着,鼻梁挺直,嘴唇微抿。
前世我从来没注意过,原来他长得这么好看。
“看题,看我什么?”他忽然开口,头都没抬。
我吓了一跳,赶紧低头:“哦,哦,看题……”
他嘴角好像弯了一下,很快,快到我觉得是错觉。
讲完三道题,上课铃响了。
林默把笔还给我,收起自己的书。
“谢谢哥!”我抱着练习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
他顿了顿,说:“晚上把这几道同类型的题做十遍,明天给我检查。”
“遵命!”我响亮地应道。
他看了我一眼,转身回自己座位。
我抱着练习册,心里那点小小的、雀跃的泡泡,一个接一个冒出来。
好像……有进展?
哪怕只是一点点。
也够我开心一整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