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嚓。”
那声音很脆。
像极了冬天踩断一根干枯的树枝。
莫延州手里的水晶烟灰缸落下时,我甚至没感觉到痛。
只看见那双被誉为“京圈最贵”的手,那双刚在大剧院弹奏过《拉赫玛尼诺夫》的手,瞬间变成了一滩红色的烂泥。
“莫少,这可是林大艺术家的手,您真舍得?”
牌桌对面,肥头大耳的王总吐出一口烟圈,眼神玩味。
莫延州按着我还在抽搐的手腕,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不过是十根指头。”
他笑了,笑得温润如玉,转头却将烟灰缸重重碾了碾。
“王总要是不尽兴,这只也废了。”
“啊——!!”
那种钻心的、连着筋脉被生生撕裂的痛,终于迟钝地传到了大脑。
我惨叫出声,猛地从床上弹起。
“呼……呼……”
满身冷汗。
窗外在下雨,那种霉湿的、混着下水道腥气的雨。
这里不是金碧辉煌的会所,也不是莫延州的半山别墅。
这里是城中村,巷子深处的一家二手琴行。
“又做梦了?”
一只粗糙的大手覆上我的额头。
手心有厚厚的老茧,带着淡淡的松香和机油味。
我哆嗦了一下,下意识把双手藏进被窝。
那里只有十根扭曲的、形如枯树根的东西。
“别怕。”
那个男人瘸着腿,端着一碗热腾腾的糖水蛋,一瘸一拐地挪到床边。
他是林笙。
这一片出了名的瘸子修琴师。
也是我现在的丈夫。
……
“来,张嘴。”
林笙吹了吹勺子里的蛋花,小心翼翼地递到我嘴边。
我就着昏黄的灯泡光晕,看着他那张被生活磋磨得有些沧桑的脸。
很难想象,三年前,就是这个男人在垃圾堆旁捡到了像死狗一样的我。
那时我十指全废,高烧不退。
莫延州拿到了王总的融资,莫氏起死回生。
作为代价,我这个“没用的废人”被像垃圾一样丢了出来。
“今天的糖水没放姜,你不是不喜欢那个味儿吗?”
林笙见我发呆,轻声哄着。
我张嘴,温热的液体滑入喉咙,压下了心底泛起的恶心感。
我想接过碗,可双手刚伸出来,那十根指头就像不受控制的鸡爪一样,剧烈痉挛。
“当啷!”
瓷碗摔在地上,碎成几瓣。
糖水溅了林笙一身。
“对、对不起……”
我慌了,下意识想去捡碎片。
“别动!”
林笙一把按住我,声音急促。
他顾不上擦自己身上的污渍,抓着我的手翻来覆去地看。
“没烫着吧?没扎着吧?”
他的指腹很粗糙,蹭在皮肤上有点疼,却热得让人想哭。
我看着自己这双手。
小指的关节呈现出一个诡异的直角,那是当初莫延州为了听个响,特意多砸了一下。
丑陋。
狰狞。
像爬在手背上的死虫子。
“林笙,我是个废人。”我垂下眼,声音嘶哑,“连个碗都端不住。”
“瞎说。”
林笙蹲下身,一点点捡起地上的碎片。
他的左腿因为早年的伤,弯曲得很费劲,动作显得笨拙又滑稽。
“谁说是废人?昨天你帮我调的那根弦,音准比我都好。”
他抬起头,冲我憨憨一笑。
那笑容里没有怜悯,只有那种把心掏出来的讨好。
“阿玥,等我攒够了钱,带你去国外治手。我都打听好了,能接上的。”
治手?
我苦笑。
莫延州请了最好的外科医生动的手,目的就是要彻底毁了我。
“不用了。”
我缩回手,指尖还在神经性地抽痛。
“现在这样……挺好。”
至少,不用再去弹那些讨好权贵的曲子了。
不用再为了莫延州一句“我想听”,就弹到手指流血。
“咚、咚、咚。”
琴行的卷帘门突然被人敲响。
这么晚了,谁会来这种破地方?
林笙扶着桌子站起来,擦了擦手上的糖水渍。
“可能是隔壁李婶,说好了给她家孙女修电子琴的。你躺着,我去看看。”
他拖着那条残腿,一高一低地往外走。
背影佝偻,却透着股让人心安的踏实。
我靠在床头,看着他的背影,心里莫名涌上一股不安。
那种感觉,就像是三年前那个雨夜,我被按在赌桌上之前的预感。
心跳莫名加快。
“谁啊?”
林笙拉起卷帘门的声音很刺耳。
外面的雨声瞬间灌了进来。
紧接着,是一个哪怕化成灰我都不会忘记的声音。
“这就是你住的地方?”
清冷,矜贵,带着高高在上的嫌恶。
那一瞬间。
我全身的血液仿佛都凝固了。
那根断掉的小指关节,开始疯狂地、剧烈地抽搐起来,痛得我几乎窒息。
不可能。
他怎么会来这里?
“先生,您找谁?”林笙的声音有些局促。
“找我丢的一样东西。”
脚步声响起。
那是昂贵的手工皮鞋踩在劣质水泥地上的声音。
嗒、嗒、嗒。
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我的心脏上。
我死死抓着被角,指甲——哦,我没有指甲了,只有光秃秃的肉球,死死抵着布料。
门帘被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挑开。
那只手骨节分明,保养得极好,手腕上戴着一只千万级别的百达翡丽。
那是莫延州的手。
也是当初按着我,亲手废了我的手。
那个穿着黑色高定西装的男人,就这样突兀地出现在这间充满霉味和机油味的狭小房间里。
他没看林笙。
那双深不见底的眸子,直直地落在我身上。
视线划过我身上洗得发白的睡衣,最后定格在我那双藏在被子下、还在发抖的手上。
他笑了。
一如三年前那样温润。
“清玥,玩够了吗?”
他身后的雨夜里,停着一辆崭新的劳斯莱斯。
车灯刺眼。
将一身油污的林笙,照得像个无处遁形的小丑。
“玩够了,就跟我回家。”
莫延州伸出手,掌心向上,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而在他身后,林笙手里的抹布“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那根被他视若珍宝的拐杖,在豪车强光的照射下,显得那么脆弱,仿佛轻轻一折,就会断成两截。
莫延州掏出一块丝绸手帕,捂住了口鼻。
像是闻到了什么腐烂尸体的味道。
“阿玥,这种猪圈一样的地方,你也住得下去?”
他另一只手也没闲着,随意拨弄着桌上林笙刚修好的一把小提琴。
“嘣!”
琴弦断了。
林笙浑身一颤,那是他熬了三个通宵才换好的弦。
“莫先生,”林笙拖着那条残腿,挡在我面前。他并不高大,甚至因为身体残疾显得有些佝偻,但此刻,像堵墙。“请你出去,阿玥不想见你。”
“阿玥?”
莫延州咀嚼着这个称呼,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他终于正眼看了一次林笙。
眼神像是在看一只不知死活的臭虫。
“一个修破烂的瘸子,也配这么叫她?”
莫延州偏了偏头。
甚至不需要他下令。
身后的保镖上前一步,锃亮的皮鞋狠狠踹在林笙那条萎缩的左腿上。
“唔!”
林笙一声闷哼,整个人重重跪在地上。
“林笙!!”
我尖叫着想扑过去。
那根被林笙视若珍宝、那是他自己用红木打磨了整整一个月的拐杖,滚落到了莫延州脚边。
莫延州抬脚。
“喀嚓。”
上好的红木,在昂贵的定制皮鞋下,脆得像块饼干。
断成两截。
就像三年前,我的手指一样。
“啊——!!”林笙顾不得腿上的剧痛,伸手去够那截断木,那是他站立的尊严。
一只脚狠狠踩住了他的手背。
用力碾磨。
血,瞬间混着地上的泥水渗了出来。
“不……不要……”
我浑身发抖,胃里一阵痉挛,那根畸形的小指又开始抽搐,痛得我几乎无法呼吸。
“莫延州!你冲我来!你别动他!!”
我跪在床上,声音嘶哑得像破风箱。
莫延州松开了脚。
他嫌恶地在林笙的衣服上蹭了蹭鞋底的血迹,然后走到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冲你来?”
他伸手,冰凉的指尖划过我的脸颊,最后落在我那双藏在袖子里的手上。
“清玥,这双手废了,我可以给你请最好的医生。”
“但这颗心要是野了……”
他顿了顿,眼神陡然变得阴鸷。
“我就让这只瘸得不能再瘸的狗,彻底消失在京市。”
窗外的雷声炸响。
惨白的闪电划过,照亮了林笙惨白的脸。
他趴在地上,满嘴是血,却还在拼命摇头,口型做着:“别答应……”
我看着林笙。
看着他手背上那个血肉模糊的鞋印。
那是我的救赎。
是我在这地狱人间里,唯一的火光。
我不能让他熄灭。
哪怕代价是让我自己重回炼狱。
“好。”
我闭上眼,泪水滑过那道还没愈合的伤疤。
“我跟你走。”
“阿玥!!”林笙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吼。
莫延州笑了。
他脱下那件价值连城的西装外套,披在我身上,遮住了那身洗得发白的睡衣。
“乖。”
他弯腰,不顾我的僵硬,直接将我打横抱起。
在这个充满了霉味、机油味和血腥味的雨夜。
我像个没有灵魂的布娃娃,被塞进了那辆恒温26度的劳斯莱斯。
车门关上的瞬间。
我透过满是雨水的车窗,看见林笙。
那个平日里连大声说话都不敢的男人,此刻却像疯了一样。
他没有拐杖,站不起来。
他就那样在泥水里爬。
十指抠着水泥地,指甲翻起,血肉模糊。
“把阿玥还给我……还给我……”
他在雨里咆哮,声音被雨声吞没。
车子启动了。
引擎的轰鸣声盖过了一切。
莫延州升起了隔板,隔绝了外面的世界。
他抓过我的手。
那双曾经被他一根根砸断的手。
此时此刻,他却像对待什么稀世珍宝一样,拿出一张湿巾,一根、一根地擦拭着。
动作温柔得令人作呕。
“看,”他指着窗外那个越来越小的黑点,那个还在泥泞中挣扎的身影,“清玥,有些人注定要在泥里烂掉。”
“而你,天生就该在云端。”
我木然地看着他。
胃里的翻涌终于到了极限。
“呕——”
我侧身,吐在了那张几百万的爱马仕地毯上。
莫延州擦手的动作停住了。
车厢里的空气瞬间凝固。
我抬起头,嘴角挂着秽物,冲他露出了三年来第一个笑。
比哭还难看。
“莫总,我有洁癖。”
“脏东西,我看了恶心。”
莫延州盯着我,眼底的风暴在聚集。
但他最终只是扔掉湿巾,冷冷吐出两个字:
“开车。”
豪车飞驰而去。
我闭上眼,手里紧紧攥着一样东西。
那是刚才被莫延州抱起时,我偷偷从枕头下摸出来的。
一颗纽扣。
林笙衬衫上的纽扣。
那是刚才他喂我喝糖水时,不小心崩掉的。
还带着他的体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