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父视我为碍,养父待我如珠

亲父视我为碍,养父待我如珠

作者:凤鸣有声 分类:男生生活 更新时间:2026-07-09 20:23:21
亲父视我为碍,养父待我如珠的主角是林强江景房,这本小说的作者是凤鸣有声。8岁那年,父亲出轨,父母离异。父亲在民政局拍着胸脯保证,说我是他的命根子,非要带我走。我满心欢喜跟着他,以为能守住最后一点亲情。可他再婚不到三个月,就把我扔进了养父家,理由是“新老婆不喜欢拖油瓶”。我...

8岁那年,父亲出轨,父母离异。

父亲在民政局拍着胸脯保证,说我是他的命根子,非要带我走。

我满心欢喜跟着他,以为能守住最后一点亲情。

可他再婚不到三个月,就把我扔进了养父家,理由是“新老婆不喜欢拖油瓶”。

我攥着他的衣角哭到晕厥,他却头也不回地走了。

多年后我事业有成,给养父买了江景房,亲父却带着新老婆找上门,红着眼骂我“白眼狼”,逼我给他们养老。

……

我叫林弃,被抛弃的弃。

这个名字是我亲生父亲林强给我起的,他说贱名好养活。

但八岁那年,我才明白,这个名字注定是我一生的烙印。

民政局门口的那个秋天,风刮得特别狠,枯黄的树叶在地上打旋,就像我那时七零八落的心。

母亲李秀兰蹲下身,替我整理衣领,她的眼睛红肿得像两颗烂桃子,我闻到她身上熟悉又令人心安的雪花膏味道。

“弃弃,以后跟着爸爸,要听话,知道吗?”她声音沙哑,每个字都像是从裂缝里挤出来的。

我怯生生地看向站在一旁的父亲林强,他正不耐烦地看着手表,那个银白色的金属表在惨淡的阳光下反着冷光。

察觉到我的目光,他忽然堆起笑脸,大步走过来,一把将我抱起来,拍着胸脯保证:“秀兰,你放心吧,弃弃是我的命根子,我肯定把他当眼珠子一样疼!”

那瞬间,我被他紧紧搂在怀里,闻到他身上浓重的烟草味,心里却像被塞进了一个小火炉。

父母离异对我来说是天崩地裂,但至少,父亲是爱我的,他是要我的。

我搂住父亲的脖子,眼巴巴地望着母亲转身离去的背影,她走得很慢,肩膀一直在发抖,但没有回头。我不知道,那一别,就是十几年。‍⁡⁡⁣⁣

跟着父亲回家的路上,我紧紧抓着他的手,生怕一松开,这最后的依靠也会消失。

父亲倒是心情很好的样子,吹着口哨,路过小卖部时还破天荒给我买了一根泡泡糖。

我把那根泡泡糖攥在手心,直到它被体温捂得变了形,也舍不得吃。

“弃弃,爸爸最近认识了个阿姨,长得可漂亮了,以后她会给咱们做饭洗衣服,你开心吗?”父亲揉着我的头发问道。

我点点头,心里却莫名地恐慌。

我不知道“阿姨”意味着什么,但直觉告诉我,有些事情要改变了。

第一次见到苏梅,是在我们那个不足五十平米的小家里。

她确实很漂亮,烫着时髦的卷发,涂着鲜艳的口红,身上香得让人头晕。

她一进门,就皱着鼻子打量我们凌乱的家,然后像女王巡视领地一样,用手指抹过茶几表面,看着指尖的灰尘,毫不掩饰眼中的嫌弃。

“这就是弃弃吧?”她弯下腰,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长得倒是挺清秀,就是这衣服邋遢了点。”

我局促地低下头,看着自己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不敢说话。

父亲赶紧打圆场:“以后有你照顾,孩子肯定干干净净的!”

从那以后,父亲变了。

他不再像以前那样,下班回来会检查我的作业,会在我睡前给我读小人书。

现在他一心扑在苏梅身上,像个殷勤的仆人,围着那个光鲜亮丽的女人转。

而我,成了这个家里最多余的人。

苏梅不喜欢我。

她不喜欢我吃饭时发出声音,不喜欢我写作业占用了餐桌,不喜欢我洗澡用水太多,甚至不喜欢我晚上起夜吵到她睡觉。

每当她皱眉,父亲就会立刻冲我发火。

“林弃!你能不能懂点事?别总惹你苏阿姨生气!”他吼我时,脖子上的青筋暴起,面目狰狞得让我害怕。‍⁡⁡⁣⁣

我曾经那个会把我扛在肩上,会因为我得了朵小红花就骄傲一整天的父亲,不见了。

不到三个月,我的生活天翻地覆。

父亲和苏梅领了证,在酒店摆了几桌。

那天我被留在家里,一个人吃着苏梅提前做好的冷饭。

窗外烟花绽放,我趴在窗台上,看着五彩斑斓的天空,眼泪止不住地流。

婚礼后第二天晚上,我正蜷在沙发角落写作业,忽然听到苏梅提高的嗓音。

“林强,我怀孕了。”

父亲愣了一瞬,随即狂喜地抱住她:“真的?我要当爸爸了!”

那句话像一把冰锥,狠狠扎进我心里。爸爸?那我算什么?

苏梅推开父亲,冷冷地瞥了我一眼,压低声音:“现在咱们有自己的孩子了,总不能还留着那个吧?你当初可是答应我的,结婚后不要拖油瓶。”

父亲脸上的笑容僵住了,他搓着手,有些为难:“可是...弃弃毕竟是我儿子...”

“儿子?”苏梅嗤笑一声,“他能给你传宗接代吗?我肚子里这个才是你们林家的种!再说了,咱们家就这么点大,以后孩子生了住哪?让他跟咱们挤一个房间?”

那晚,我躺在床上,听见他们压低的争吵声断断续续传来。

大部分时候是苏梅尖利的声音,父亲只是偶尔辩解几句,最后彻底沉默。

三天后,父亲罕见地早早回家,说要带我去个地方。

我高兴极了,以为他终于想起要陪陪我了。我飞快地收拾好书包,甚至偷偷把存了很久的零花钱带上,想着也许他能带我吃顿肯德基。

我们坐上了公交车,一路颠簸,从城市的高楼大厦逐渐驶向低矮破败的城中村。

这不是去商业街的路,我心里开始不安。

“爸爸,我们去哪里?”我小声问。

父亲看着窗外,没有看我:“给你找个新家。”‍⁡⁡⁣⁣

我愣住了,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当他拎着我的行李,敲开一扇生锈的铁门时,我才意识到,他不是在开玩笑。

开门的是个瘦高的男人,穿着洗得发白的工装,脸上有深刻的皱纹,但眼神很温和。

他身后站着个怯生生的小女孩,抓着男人的衣角,好奇地打量我。

“老陈,这就是我跟你说的小弃。”父亲把我往前推了一步,对那个男人说,“就按咱们说好的,每个月我会寄生活费过来。”

被称作老陈的男人点点头,侧身让开:“进来坐坐吧,喝杯茶。”

父亲却摆摆手:“不了,我还得赶回去,苏梅不舒服。”说着,他转身就要走。

那一刻,巨大的恐慌攫住了我。

我猛地扑上去,死死攥住父亲的衣角,像溺水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浮木。

“爸爸!别丢下我!我会很乖的!我以后不吃零食了,不要新衣服,我还可以帮阿姨干活!求你别丢下我!”我哭喊着,声音尖利得不像自己。

父亲试图掰开我的手指,但我用尽了全身力气,指甲几乎掐进他肉里。

“放手,林弃!”他恼火地低吼。

“不要!爸爸!求你了!”我哭得几乎窒息,眼前的景象开始模糊,只有父亲那张不耐烦的脸清晰得刺眼。

老陈和他女儿站在门口,不知所措地看着我们。

终于,父亲失去了耐心,他狠狠一甩,我瘦小的身体像破布娃娃一样被甩开,重重摔在冰冷的水泥地上。

手肘和膝盖传来火辣辣的疼,但都比不上心里的万分之一。

“我说了,新老婆不喜欢拖油瓶,你怎么就这么不懂事!”父亲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冰冷,“以后老陈就是你爸,你跟他过!”

说完,他转身大步离开,一次也没有回头。

我趴在地上,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口,感觉整个世界都塌了。

喉咙哭得发不出声音,只能张着嘴,像离水的鱼一样艰难喘息。

天旋地转,最终陷入一片黑暗。‍⁡⁡⁣⁣

醒来时,我躺在一张陌生的小床上,房间很简陋,但干净整洁。

窗外已经漆黑一片,偶尔传来几声狗吠。

老陈坐在床边的小凳子上,正就着昏黄的灯光缝补一件衣服。

看到我醒来,他放下手中的活,温和地笑了笑:“醒了?厨房有粥,喝点吧。”

我怔怔地看着他,眼泪又不受控制地流下来。

“我爸爸...真的不要我了吗?”我哽咽着问,尽管知道答案,却还是抱着一丝可笑的希望。

老陈叹了口气,粗糙的手掌摸了摸我的头:“孩子,从今往后,这儿就是你的家。我叫陈实,你叫我陈叔就行。外面的是我女儿,陈月,比你小一岁,以后就是你妹妹。”

这时,那个怯生生的小女孩探头进来,手里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白粥。

她小心翼翼地把粥放在床头柜上,然后飞快地躲到父亲身后,只露出一双大眼睛偷偷看我。

陈实把粥端到我面前:“吃点东西吧,身体要紧。”

我看着他温和的眼睛,又看了看那碗朴素的白粥,突然想起母亲离开前对我说的话:“弃弃,人生就像熬粥,火候到了,味道自然就对了。”

可是我的火候,全乱了。

我接过那碗粥,滚烫的温度透过瓷碗传到掌心,却怎么也暖不进心里。

从林弃,到陈弃。

我才八岁,就已经被抛弃了两次。

我是在第三天的傍晚彻底清醒过来的。

不是身体,是脑子。

像是一层厚重的迷雾突然被刺破,意识到自己真的被扔在这里了。

这个位于城市边缘、墙壁能抠下沙粒的出租屋,成了我的新“家”。‍⁡⁡⁣⁣

陈实——我现在该叫他陈叔,坐在我对面,小方桌上摆着一盘炒青菜,一碟咸菜,还有昨晚剩下的半条鱼。

妹妹陈月挨着他坐,小口小口扒着饭,眼睛时不时瞟向我,带着好奇和一丝不易察觉的畏惧。

“吃吧,弃弃。”陈叔把盛得冒尖的饭碗推到我面前,声音还是那样,没什么起伏,却也不冷。

我没动。

喉咙像是被什么堵住了,看着那条被煎得有些焦黑的鱼,脑子里想的却是父亲林强最后一次带我去吃的肯德基,他当时笑着把最大的鸡腿夹到我碗里,说“我儿子正在长身体”。

那不过是三个月前的事。

眼泪毫无预兆地砸下来,落在桌面上,晕开一小片深色。

我死死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肩膀却控制不住地发抖。

一只粗糙的大手按在我头上,很轻地揉了揉。

陈叔没说什么,只是把那盘青菜又往我这边推了推。

“哥,”陈月怯生生地开口,把她碗里唯一的一块鱼肉夹到我碗里,“你吃,吃了就不难受了。”

那块小小的鱼肉,刺都细心地挑掉了。

我看着它,又看看陈月那双清澈却带着早熟懂事的眼睛,心里那点属于八岁孩子的倔强和委屈,突然就土崩瓦解。

我抓起筷子,几乎是狼吞虎咽地把饭和菜扒进嘴里,咸涩的眼泪混着饭菜,味道古怪又难忘。

我必须活下去。

这个念头第一次如此清晰地出现在我脑海里。像蝼蚁一样,也得先活着。

陈叔是个沉默寡言的水电工,手艺很好,但活计不稳定。

他老婆跟人跑了,就留下他和陈月相依为命。

家里多了我一张嘴,负担显而易见。

我开始学着适应这个新家。‍⁡⁡⁣⁣

睡在用木板临时搭起来的小床上,和陈月共用一张掉了漆的书桌,穿着她淘汰下来的、洗得发白的旧衣服(陈叔后来还是咬牙给我买了两件男孩子的汗衫)。

最初那段时间,我像只惊弓之鸟。

夜里常常哭醒,梦见父亲回来接我,可一睁眼,只有窗外清冷的月光和隔壁陈叔隐约的鼾声。

白天,我躲在陈叔身后,不敢一个人出门,怕遇到认识的人,怕他们问我“你怎么住到这里来了?”“你爸爸不要你了吗?”

城中村的孩子,野得像风。

他们很快注意到了我这个新来的、穿着女孩旧衣服、说话还带着点原来那个小区“洋气”口音的异类。

“看!他就是那个被亲爹扔了的!”

“他妈跟人跑了,他爸也不要他,真是个没人要的野种!”

“穿女孩衣服,羞羞羞!”

嘲笑、起哄、甚至扔小石子。

我开始不敢出门,缩在出租屋那个光线昏暗的角落里,抱着膝盖,一遍遍回想在父亲身边那些短暂的、被宠溺的日子,那点可怜的回忆成了我唯一的避难所。

陈月看不过去。

这个只比我小一岁,瘦得像根豆芽菜的小女孩,在某天我又被几个大孩子堵在巷口时,像头发怒的小狮子一样冲了过来,张开细瘦的胳膊挡在我面前。

“不准你们欺负我哥!”她声音尖利,带着破音,“他是我哥!你们再欺负他,我告诉我爸去!”

那几个孩子哄笑起来,但看着陈月那双豁出去的眼睛,以及闻声从屋里探出头的几个大人,最终还是悻悻地散了。

陈月转过身,小脸涨得通红,胸脯还在剧烈起伏。

她拉起我的手,她的手心有汗,却很用力。

“哥,回家。”她说。

那一刻,我看着这个名义上的“妹妹”,看着她脑后随着动作一甩一甩的枯黄小辫,心里某个冰冻的角落,咔嚓一声,裂开了一道缝。

蝼蚁为了活着,会抱团。‍⁡⁡⁣⁣

陈叔察觉到了我的恐惧和封闭。

他没多说什么,只是在下一个周末,带着我和陈月去了附近最大的一个批发市场。

他在一家五金店门口跟老板谈事,让我和陈月在外面等着。

市场里人声鼎沸,各种各样的人擦肩而过,没人多看我们一眼。

陈月兴奋地指着五颜六色的糖果摊,又拉着我看关在笼子里叽叽喳喳的小鸡小鸭。

那种鲜活的、粗糙的、充满烟火气的生活气息,一点点驱散了我心里的阴霾。

回去的路上,陈叔破天荒地给我们一人买了一根老冰棍。

他看着我,眼神平静:“弃弃,这世上的人,大多只顾得上自己碗里的饭。没人天天盯着你看,别怕。”

我舔着冰凉甜腻的冰棍,似懂非懂。

但我知道,我不能一直躲下去。

父亲林强承诺的生活费,第一个月准时到了,第二个月迟了几天,第三个月,就再也没有音讯。

陈叔没提,但家里的饭菜肉眼可见地变得更简单,咸菜出现的频率更高了。

他接的活也越来越多,常常天不亮就出门,深夜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来。

有一天,我看见陈叔蹲在门口,对着一个破旧的本子发愁,手指在上面划拉着,眉心拧成一个疙瘩。

煤油灯的光晕勾勒出他佝偻的背影,那么沉重。

我忽然明白了什么。

第二天,我学着陈月的样子,拎着一个旧编织袋,跟在她身后,走进了那个我曾经畏惧的、嘈杂的批发市场。

我们避开管理人员,在角落里捡拾被丢弃的塑料瓶和硬纸板。

一开始,我羞得抬不起头,感觉每一个路过的人都在看我。

陈月却熟练得很,一边麻利地把一个踩扁的瓶子塞进袋子,一边小声对我说:“哥,快点,那边还有!”‍⁡⁡⁣⁣

汗水顺着额角流进眼睛,涩得发疼。手上很快沾满了灰尘,还被碎玻璃划了道小口子。

但当我把第一个靠自己劳动换来的、皱巴巴的一块钱交给陈叔时,他愣住了。

他看着我,眼神复杂,有震惊,有心酸,似乎还有一点……欣慰?

他没说什么,只是收下了那块钱,然后转身去厨房,给我和陈月一人煎了个荷包蛋。

那晚的荷包蛋,格外香。

蝼蚁为了活下去,得学会自己觅食。

我开始更努力地融入这片粗粝的土壤。

跟着陈月捡废品,帮邻居跑腿换点零钱,甚至学会了在菜市场收摊时,去捡那些被剥掉的外层菜叶。

我依然会在深夜想起父亲,心口一阵阵闷痛。

但白天,我要忙着活下去。

直到那天下午,我和陈月捡废品路过以前住的那个小区附近。

一辆熟悉的黑色轿车停在路边,车门打开,父亲林强小心翼翼地扶着大腹便便的苏梅下车。

他脸上洋溢着我曾无比熟悉的、那种带着宠溺和满足的笑容。

阳光照在他和苏梅身上,那么耀眼,也那么刺眼。

他抬头,目光不经意地扫过,落在了我身上。

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

我穿着不合身的旧衣服,手里拎着脏兮兮的编织袋,脸上 probably 还沾着灰。

我就那样僵在原地,看着他,心脏狂跳,既渴望,又恐惧。

他的笑容瞬间凝固在脸上,眼神里闪过一丝清晰的错愕,然后是……嫌恶?

他几乎是立刻移开了视线,仿佛多看一眼都会脏了他的眼睛,低下头,更加温柔地搀着苏梅,快步走进了旁边一家装修精致的母婴店。‍⁡⁡⁣⁣

自始至终,他没有跟我说一句话。

甚至没有一个眼神的确认。

他就这样,再一次,在我面前,亲手把我抹去。

我站在原地,太阳明晃晃地照着,却感觉浑身冰冷。

手里那个装着空瓶子的编织袋,突然重得我几乎提不动。

陈月担忧地拉拉我的手:“哥……”

我低下头,看着自己磨破的鞋尖,和露出的大拇指。

“没事,”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平静得可怕,像结了冰的湖面,“我们回家。”

回那个,至少还会给我留一盏灯,煎一个荷包蛋的家。

蝼蚁被踩了一脚,很疼。

但只要没死,就得继续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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