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进了自己写的po文里

我穿进了自己写的po文里

作者:爱吃排骨 分类:短篇 更新时间:2026-07-09 21:38:30
主人公叫沈予辞顾清寒的小说《我穿进了自己写的po文里》是著名网文作者爱吃排骨所著的一本短篇小说。第一章我穿进了自己写的po文里。作为亲爹作者,我决心救赎那个被我写得身世凄惨的男主。却忘了自己当年为了冲榜,给他加了多少忠犬设定。此刻,我被自己笔下的亲儿子按在墙上。衬衫扣子崩开,他灼热的气息喷洒在我...

第一章

我穿进了自己写的po文里。

作为亲爹作者,我决心救赎那个被我写得身世凄惨的男主。

却忘了自己当年为了冲榜,给他加了多少忠犬设定。

此刻,我被自己笔下的亲儿子按在墙上。

衬衫扣子崩开,他灼热的气息喷洒在我耳后。

他眼眶泛红,低头看着我,“你说....是你创造的我?”

我疯狂点头。

“那太好了,”他把脸埋进我怀里,蹭了蹭,“我终于找到你了。”

.....

熬夜码字猝死后,我穿进了自己刚完结的po文里。

正茫然时,巷子尽头出现了一道身影。

沈予辞,我笔下的最惨男主。

他停在我面前三步远的地方。

“谁派你来的?”

他抬手,捏住我的下巴,迫使我抬头。

近距离感受自己写的压迫感是什么体验?

谢邀。

人在巷子,刚被亲儿子按在墙上,浑身动弹不得。

我的大脑飞速转动。

“我是你爹。”

话出口的那一瞬间,我就后悔了。

他眯起眼睛,那眼神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你说什么?”

“我、我是说....”我疯狂找补,“我是你、你失散多年的....亲戚?”

他盯着我。

就在我以为他要动手的时候,巷子尽头忽然传来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在那边!”

“追!”

他神色一凛,松开我,转身消失在夜色中。

我在巷子里坐了半天才缓过来,找到了一家破旅馆安身。

今天是农历七月初七,他被灭门的子。

等等。

七月初七?

我猛地坐起来。

原著里,沈予辞被灭门之后,会在外面逃亡三个月,然后遇到那个会背叛他的白月光,顾清寒。

两人一见钟情,沈予辞第一次动心,结果顾清寒是仇家派来的卧底。

最后沈予辞被他亲手送进地牢,受尽折磨,彻底黑化。

那是全书最虐的情节,我写的时候把自己写哭了,读者骂了我三天三夜。

但现在是原著开篇的第一天。

那个顾清寒,要三个月后才出场。

我一拍大腿,差点从床上滚下去。

这不是最佳预时机吗?!

只要在顾清寒出现之前,让沈予辞喜欢上别人,他不就不会被骗了吗?

可是官配还没出场,而且他起初本不喜欢沈予辞这种类型。

那怎么办?

接下来几天,我把原著剧情翻来覆去想了八百遍,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

既然阻止不了他爱上别人....

那让他先爱上自己呢?

只要在顾清寒出场之前,让他喜欢上我,他不就不会被骗了吗?

等他安全了,我再找个理由退出。

反正原著里他最后是要HE的,只不过对象不是我而已。

我越想越觉得这计划完美。

既救了儿子,又不用负责,一举两得。

第二天,我开始蹲守。

据原著剧情,我蹲在他必经之路上,等他出现,我就假装被混混欺负,他肯定会出手相救,然后我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接近他。

我蹲在巷子里,等了几个小时。

他终于出现了。

我立刻跳出来,开始演戏。

“救命啊!了!”

三个混混围着我,拳打脚踢,我一边躲一边往他那边看。

他路过,看都没看我一眼就走了。

我:??

“喂!那边那位帅哥!救命啊!”

他头也不回。

第二章

我眼睁睁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巷子尽头,内心一万匹奔腾而过。

我写的明明是个面冷心热的人设啊!遇到路人被欺负,他应该会出手相救的!

然后我想起来了。

那是遇到白月光之后才会被激活的属性。

现在他还处于“全世界都该死”的阶段。

靠。

第一次失败,我决定换个策略。

既然等不到他救我,那就我去救他。

我有剧情当外挂,知道他什么时候会遇到暗。

于是我提前等他出现。

果然,他来了。

紧接着,十个黑衣人也追来了。

按照剧情,这次暗他能躲过去,但会受伤,如果我提前预警....

“小心左边!”

他身形一顿,堪堪躲过那一刀。

他抬头,看见旁边的我,眼神复杂。

可是黑衣人也看见我了。

“还有人!了!”

我:???

等等,这和我想的不一样

我拔腿就跑,身后声音越来越近。

幸好九死一生,我拖着血淋淋的他逃了出来。

那天晚上,我把他带回破旅馆。

他昏迷了一夜,我守了一夜。

天亮的时候,他醒了。

“你...”

“醒了?”我凑过去,“伤口还疼吗?”

“你叫什么?”

“季然。”

他点点头。

然后他坐起来,看着我。

“季然,”他说,“你到底图什么?”

我没回答。

那天之后,我成功赖在他身边。

“我救了你,你得对我负责吧?”

“我没地方去,你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万一那些手又来了,我能帮你啊!”

他烦不胜烦,终于松口。

“伤好了就滚。”

“好的好的。”

反正先住下来再说。

为了让他喜欢上我,我开始无微不至的照顾他。

那天晚上,他伤口发炎,烧得迷迷糊糊。

我守了一夜,给他换帕子、喂水、擦汗。

天亮的时候,他醒了。

他睁开眼,看见在他旁边睡着了,手还握着他的。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紧紧回握住了我的手。

我其实是醒着的。

那一刻,我的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蹦出来。

但我没睁眼。

因为我不知道睁开眼之后,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他。

他烧退之后,问了我一个问题。

“季然,你对我这么好,图什么?”

“图你长得好看啊。”

他盯着我。

“我不信。”

“那图你以后发达了带我飞?”

“你嘴里有没有一句真话?”

我心想:有啊,但我不能说图你三个月后别爱上渣男。

他看我不说话,忽然伸手,捏住我的下巴。

“季然,”他说,“你到底是谁?”

我看着他近在咫尺的眼睛,心跳漏了一拍。

他的眼睛真好看。

琥珀色的,在阳光下泛着浅浅的光。

我以前写的时候,只觉得这个设定很苏。

现在亲眼看见,才发现什么叫,看一眼就会掉进去。

“别撒谎。”他说,“我看得出来。”

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松开了手。

“算了,”他说,“等你想说的时候再说吧。”

他转身要走,我忽然拉住他的袖子,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

“我不会害你的。”

他愣了一下。

“我知道。”

那天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

我开始躲着他。

我怕自己再这样下去,会当真。

那天我出去买吃的,遇到一个人,原著里的温柔男二。

就是我原本想给儿子安排的官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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