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胡同口的秀秀姐是个傻子。
她少了只右耳,满身伤疤,年轻时还在窑子染了脏病。
她整蹲在那棵枯死的槐树下,嘴里喃喃的,谁也听不清念叨什么。
“等槐树开花,他就来接我,可我好像等不到......”
那,她又来找我写信,我听清了她反反复复念叨的名字。
周霆琛。
我心头一跳。
那位名震沪上的周少帅。
去年登报,娶了留洋回来的厅长千金。
不久后,一队兵痞打着搜查乱党的名号闯进胡同。
混乱中,秀秀姐扑过来替我挡了。
她气若游丝,手紧紧攥着我。
“槐树......开花了吗?”
1.
混乱持续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
兵痞们抢了值钱的东西,骂骂咧咧地走了。
我撑起身,秀秀姐软软地滑到我怀里。
“秀秀姐,撑着点,我带你找大夫。”
我想扶她起来,手却抖得厉害。
她吐了口鲜血,,。
“芳芳,槐树、开花了吗?”
她声音很轻,每个字都带着血沫。
我鼻子一酸,眼泪掉下来:
“开了,秀秀姐,槐花开了,你看......”
我指着那些枯枝,话堵在喉咙里。
秀秀姐却笑了,嘴角扯出一个难看的弧度:
“你骗人。北平的槐树,从来不开花......”
她松开我,摸索着掏出一块用破布层层包裹的东西。
布已经浸透了血,她颤抖着解开,露出里面的半块玉佩。
她将玉佩塞进我手里。
秀秀姐喘着气,每说一个字口都剧烈起伏。
“芳芳,你教我写过他的名字,这个给他。”
“问问他,槐树,为什么不开花......”
这一句话,瞬间撞开了记忆的闸门。。
我认得几个字,在这胡同口摆个小摊,专替人写家书、读信函。
她是常客,总捏着不知从哪儿省下的铜板,怯生生地来。
只央我一遍遍教她写“周霆琛”三个字。
“秀秀姐,你先别说话,我带你去找大夫!”
我咬牙想把她抱起来,可她太轻了,轻得像一把枯柴。
秀秀姐摇头,血从嘴角溢出来。
“芳芳,我跟你说个故事吧。”
她的声音越来越弱,我不得不趴下去,把耳朵凑近她的嘴。
秀秀姐的故事,始于一座深宅大院,一个弥漫着书墨香气的书房。
她叫沈知秀。
她的父亲是沈崇山,曾是雄踞一方、能征善战的悍将。
后来他退了下来,在北平置办了偌大的宅院,当起了寓公。
但门生故旧遍布军政两界,依旧不容小觑。
她是嫡出的大小姐,本该锦衣玉食,可惜母亲生她时难产死了。
父亲娶了续弦,第二年就生了妹妹沈知雅。
“妹妹聪明,会弹钢琴,会说洋文。”
秀秀姐咳嗽起来,每咳一声肩膀就涌出更多血。
“我笨,说话慢,父亲不喜欢。”
直到她十四岁那年,父亲收了个学生。
叫周霆琛,江南人,父母早亡,是沈崇山故交之子。
沈崇山见他聪慧,便留在身边栽培,说是学生,实则是为将来培养心腹。
“他第一次来书房,我正偷看《西厢记》。”
秀秀姐的嘴角弯了弯,那是一个属于少女的、羞涩的笑。
“被他撞见了,我好怕,怕他告诉爹爹。”
“可他没有,他说,这本书他也喜欢。”
从那天起,书房成了少年少女的秘密天地。
周霆琛教她认字,教她读诗,教她写毛笔字。
他说江南的槐花开的时候一树一树的粉白,比北平的风沙好看多了。
“他说,等槐花开了,带我去看。”
秀秀姐说到这里,突然剧烈地咳嗽起来。
我手忙脚乱地用袖子擦她嘴边的血,可怎么也擦不净。
“秀秀姐,别说了,我们先......”
她抓住我的衣襟,手指冰凉。
“让我说完,芳芳,我就快没时间了。”
她继续说。
十七岁那年春天,周霆琛偷溜进她房里,在她发间了一支绒花簪子。
他说:“知秀,等你满了十八,我就跟老师提亲。”
秀秀摇头:“父亲不会同意的,你是他的学生,他是要重用你的。”
周霆琛笑了,笑容里有她看不懂的东西。
他说,那我们就私奔。
去江南,看槐花。
秀秀姐的声音开始发抖。
“我相信了,我真的,相信了。”
变故发生在那个冬天。
2.
沈崇山突然被带走,罪名是通敌叛国。
宅子被封,继母带着妹妹匆匆搬去了天津租界。
秀秀姐想去找周霆琛,可刚出后门就被人捂住嘴拖上了一辆黑棚马车。
醒来时,她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房间里坐着个穿洋装的年轻女人,烫着时髦的卷发,涂着鲜红的唇膏。
那女人说,她叫陈梦晴。
“她说,爹爹通敌的证据,是霆琛哥哥交给警察厅的。”
秀秀姐的眼睛空茫茫地望着天空。
陈梦晴当时说了很多残忍的话。
她说周霆琛早就与她定了亲,她父亲是警察厅长,能助他平步青云。
她还嗤笑着,说秀秀真是个傻子。
是个被他们利用来传递消息、偷看沈崇山文件的傻子。
秀秀哭着摇头,一遍遍地说她不信,霆琛哥哥不会这样对她。 ... ...
陈梦晴笑的更大声了。
她让人按住秀秀姐,拿过一支烧红的铁钎。
“她说,我这张脸,看了就让人生厌,说我这只右耳,听了太多不该听的话。”
秀秀姐的右手颤抖着摸向耳边那个狰狞的残缺。
“留着,没用。”
剧烈的疼痛瞬间吞噬了秀秀姐的意识,她惨叫着昏死过去。
再醒过来时,秀秀姐已经在一个暗无天的地方。
打扮艳俗的女人捏着她的脸打量,啧了一声:
“脸毁了,耳朵还少一只,晦气!这模样,送到最低等的窑子里也卖不上价了,脆......”
秀秀姐说到这里,突然不说了。
胡同里死一般寂静。
远处传来几声狗吠,还有隐约的哭声。
“后来呢?”我轻声问,声音沙哑的厉害。
秀秀姐眨了眨眼,一滴泪从眼角滑落。
“后来,我像条狗一样,被扔到了,最脏最乱的地方,苟延残喘熬了三年,才找到机会逃了出来。”
“我没地方可去,只能回北平。”
“我在树下等,等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
“我想亲口问他,到底有没有,哪怕一刻,是对我真心的......”
话没说完,她头一歪,昏死过去。
“秀秀姐!秀秀姐!”
我拍她的脸,触手一片冰凉。
不能再等了。
我咬牙把她背起来,一步一步朝胡同外挪去。
她轻得像片叶子。
可每走一步,我都能感觉到她的生命正从我背上一点点流逝。
刚走到胡同口,远处突然传来汽车引擎的声音。
还有整齐的脚步声。
3.
我背着秀秀姐,躲进了巷子深处一间废弃的土地庙。
把秀秀姐放在草堆上,我撕下衣襟给她包扎伤口。
血暂时止住了,但她的呼吸越来越弱,口几乎看不见起伏。
“秀秀姐,撑着点,等外面安静了我们就去找大夫。”
我握着她的手,不停地跟她说话,怕她一睡就再也醒不过来。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我正要松口气,秀秀姐突然睁开眼睛。
这一次,她的眼神很清明,清明得可怕。
她说,“芳芳,我是不是要死了?”
我喉咙发紧,说不出话。
秀秀姐却笑了:“死了也好,这世道,活着太累。”
她从怀里又摸出一样东西。
一张折叠得整整齐齐的旧报纸。
她颤抖着展开,指着上面一小块新闻让我看。
那是一则订婚启事,登在六年前的《申报》上。
“周府霆琛公子与陈府梦晴小姐,经双方家长商定,缔结婚约。佳期另卜,特此敬告亲友。”
期是民国十五年,腊月。
而秀秀姐说,周霆琛送她绒花簪子、许诺提亲,是民国十六年春天的事。
秀秀姐的手指摩挲着那行铅字,指甲缝里全是血污。
“他骗我。”
“从一开始,就在骗我。”
“他接近我,是为了通过我传递消息,给南边的人。”
“陈梦晴的父亲是警察厅长,他需要这份姻亲。”
她抬起头,眼睛里有什么东西碎掉了。
“而我,我只是个桥梁,用完了,就该拆掉的桥梁。”
我接过那张报纸,借着破庙窗棂漏进的微光,看见订婚启事旁边还有一小块新闻。
标题是:沈崇山通敌案终审,择枪决。
期是民国十六年,冬月。
也就是说,在沈崇山被定罪枪决前一个月,周霆琛已经和陈梦晴正式订婚了。
秀秀姐的声音轻得像叹息:“他娶了陈梦晴。去年,登的报,我看见了。”
“我在窑子里,姐妹拿报纸包东西,我看见了那张结婚照。”
“他穿着西装,她穿着婚纱,真好看。”
她闭上眼睛,眼泪无声地流。
“我对着报纸看了好久,想找出一点,他被迫的痕迹。”
“可他的眼睛在笑,芳芳,他真的在笑。”
此刻,已是三更时分。
秀秀姐的体温越来越低,我脱了外衣裹住她,把她抱在怀里。
她突然问:“芳芳,你说,一个人,要有多狠的心,多深的算计,才能这样,面不改色地,骗另一个人?”
“骗到她,家破人亡,骗到她,生不如死?”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我在窑子那三年,天天想这个问题。”
秀秀姐的声音越来越小。
“想得多了,就开始出现幻觉。”
“我看见槐树开花了,看见他来接我。”
“姐妹们都说我疯了,可能我真的疯了吧。”
她顿了顿,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疯到听见枪响,还以为是,他来接我了。”
话音落下,她突然开始剧烈咳嗽,大口大口的血涌出来,怎么止也止不住。
我手忙脚乱地去捂,可血从指缝里漫出来,染红了草,染红了我的衣裳。
“秀秀姐!秀秀姐你撑着!我这就带你去找大夫!”
我背起她冲出土地庙。
夜深了,街上一个人都没有。
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跑着,秀秀姐伏在我背上,气息微弱地拂过我耳畔。
她说:“芳芳,如果我死了,不要把我埋在槐树下。”
“我等的太久了,太累了,再也不想等了。”
“好,好,我答应你。”
我眼泪模糊了视线。
“秀秀姐你撑着,马上就到了,前面就有医馆......”
我的话戛然而止。
街角转出一队巡逻兵,刺刀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我下意识躲进阴影里,等他们过去。
可这一耽搁,秀秀姐的呼吸几乎听不见了。
“秀秀姐?秀秀姐!”
没有回应。
4.
我撞开医馆门时,老大夫刚披衣起来。
我把秀秀姐放在诊床上,噗通跪在地上。
“救救她!求您救救她!”
“多少钱我都给,我有钱,我......”
老大夫掀开盖在秀秀姐身上的外衣,看了一眼伤口,又探了探鼻息,然后缓缓摇头。
“姑娘,人已经走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走了?去哪儿了?”
老大夫叹了口气,指了指秀秀姐苍白如纸的脸:
“没了。打穿了肺,失血太多,救不回来了。”
我爬过去,抓住秀秀姐的手。
那只手已经彻底冰凉,指甲泛着青紫色。
可她的眼还半睁着,望着医馆屋顶那盏昏黄的灯,像是还在等一个答案。
我轻声唤她:“秀秀姐,秀秀姐,我们到医馆了,大夫说你能好起来!”
她没有回应。
永远也不会回应了。
老大夫走过来,把手搭在我肩上:
“节哀吧。这世道,死个人......太寻常了。”
是啊,太寻常了。
胡同里死了七个人。
明天太阳升起时,这条街上又会有新的尸体。
可秀秀姐不该是这样的。
她该是沈家的大小姐,该在宽敞明亮的书房里读书写字,该在春天去江南看槐花。
她不该少了只耳朵,不该满身伤疤,不该死在这样一个寒冷的夜晚。
死前还念念不忘一棵永远不会开花的槐树。
我在医馆里坐了一夜。
天亮时,老大夫递给我一碗热粥:“喝了吧。活着的人,总得活着。”
我接过粥碗,手抖得厉害,粥洒了一半。
老大夫摇摇头,从柜台里拿出一个小布包:“这姑娘身上就这些,你收着吧。”
布包里是那半块玉佩,那张旧报纸,还有一支褪了色的绒花发簪。
我握着玉佩,想起秀秀姐最后的话:“问问他......槐树为什么不开花”。
走出医馆时,天已大亮。
街上渐渐有了行人,报童扯着嗓子吆喝:
“看报看报!周少帅今抵达北平平!检阅驻军,视察防务!”
我浑身一震。
周霆琛来了。
就在秀秀姐死后的第二天,他来了北平。
我抱着秀秀姐的遗物,一步一步走回胡同。
李寡妇看见我,红肿着眼睛迎上来:“常姑娘,秀秀她......”
“走了。”我说。
李寡妇的眼泪又掉下来:“这傻丫头......下辈子投个好胎吧......”
我们叫了几个街坊,用那半匹洗得发白的蓝布裹了秀秀姐,把她埋在胡同后面的乱坟岗。
没有棺材,没有墓碑,只有一堆新土。
我在坟前了槐树枝,算是记号。
李寡妇烧了几张纸钱,灰烬在雨中打着旋,像黑色的蝴蝶。
“秀秀,走好啊......”她哭着说。
我跪在坟前,从怀里掏出那半块玉佩,轻轻放在坟头上。
“秀秀姐,你要的答案,我去替你问。”
我擦眼泪,转身朝胡同外走去。
身后是新坟,是枯槐,是秀秀姐永远等不到的春天。
身前是北平城,是那个叫周霆琛的男人,是一个我必须去要的答案。
走到胡同口时,我看见墙下贴着一张新告示:
“沪上周少帅霆琛,于今午后三时,在西郊大营检阅驻军。各界人士可往观礼。”
落款处,盖着一个鲜红的印章。
我盯着那告示看了很久,然后伸手,把它撕了下来,折叠好,放进怀里。
秀秀姐,你看。
槐树也许永远不会开花。
但我偏要以这蝼蚁之身,去问问那云端之上的周少帅为什么。
第2章 2
5.
西郊大营外,黑压压挤满了人。
我攥着那张告示,手心全是汗。
秀秀的半块玉佩贴身藏着,硌得口发疼。
那张旧报纸和绒花簪子也在怀里。
“让开!都让开!”
卫兵粗暴地推搡人群,清出一条通道。
几辆黑色轿车缓缓驶来。
车门打开,先下来几个副官,然后是周霆琛。
比报纸上更高,更瘦,穿着一身笔挺的军装,肩章在阳光下反射出刺眼的光。
“周少帅!看这边!”
“少帅,请问此次来平是否会有军事部署调整?”
记者们涌上去,镁光灯噼啪作响。
他微微颔首,并不答话,在一众军官的簇拥下朝检阅台走去。
就是现在。
我深吸一口气,从怀里掏出那半块玉佩,高高举起。
“周霆琛!”
声音嘶哑得厉害,但在骤然安静下来的空气里,格外刺耳。
所有人的目光都投过来。
卫兵立刻朝我冲来,但我抢在他们前面喊出了下一句:
“沈知秀让我问你,槐树为什么不开花?!”
时间仿佛静止了。
周霆琛的脚步顿住了。
他慢慢转过身,目光落在我身上,然后,落在我手中的玉佩上。
有那么一瞬间,我好像看见他瞳孔紧缩了一下,但太快了,快得像错觉。
下一秒,他的脸又恢复了那种冰冷的平静。
他淡淡开口,声音不高,却让周围的嘈杂瞬间消失。
“哪里来的疯妇。拖走。”
两个卫兵架住我的胳膊。
我拼命挣扎,玉佩脱手飞出,啪嗒一声落在周霆琛脚边。
羊脂玉在尘土里打了个转,断裂的茬口朝上。
那个“琛”字,在阳光下清晰可见。
周霆琛低头看着玉佩,看了很久。
久到副官小心翼翼唤了声少帅,他才缓缓弯腰,捡起那半块玉。
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我。
“你刚才说,”他的声音依然平静,但底下有什么东西在翻涌,“谁让你来的?”
“沈知秀。”我一字一句,“沈崇山的女儿,沈知秀。”
周围的军官们脸色骤变。
有人低声议论,有人偷偷看向周霆琛。
他站在那里,手里攥着玉佩,军装的肩线绷得笔直。
“带她上车。”他说。
我被粗暴地塞进最后一辆车的后座,两个卫兵一左一右夹着我。
车子发动,我从车窗里看见检阅台越来越远。
周霆琛重新戴上白手套,走向他的位置。
背影挺直,步履沉稳,好像刚才那场小小的风波从未发生。
如果不是我怀里还揣着秀秀的遗物,我几乎也要以为那是场幻觉了。
车子没有开往城里的军政大楼,而是驶进西郊一处僻静的宅院。
高墙深院,门口有卫兵把守。
我被带进一间厢房,窗户钉着木条,门外落了锁。
不知过了多久,门开了。
周霆琛走进来,已经换了一身常服。
他手里拿着那半块玉佩,走到我面前。
“东西哪儿来的?”他问。
“秀秀临终前给我的。”
“秀秀?”
“沈知秀。”我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
“胡同口那个少了只耳朵、满脸疤的傻子。少帅贵人多忘事,想来是不记得了。”
周霆琛的脸色白了一分。
他走到窗边,背对着我,手里紧紧攥着玉佩。
“她......”他的声音有些涩,“怎么死的?”
6.
“昨天,兵痞闯进胡同,她替我挡了。”
“临死前,她让我问你,槐树为什么不开花。还让我问你,沈家一百三十七口的性命,够不够铺你的路。”
房间里死一般寂静。
他突然转身,几步走到我面前,一把抓住我的手腕。
“她还说了什么?”
我疼得倒抽冷气,但咬着牙笑:
“说了很多。说你怎么教她读书写字,怎么送她绒花簪子,怎么答应带她去江南看槐花。还说你怎么把她送给陈梦晴,怎么让人烫坏她的耳朵,怎么把她扔进窑子......”
“闭嘴!”他低吼,眼睛通红,“你懂什么?!那时候沈家已经完了!我保她一条命已经仁至义尽!”
“仁至义尽?”我笑出声,眼泪却掉下来。
“周霆琛,你知道她在窑子里那三年怎么过的吗?你知道她怎么逃出来的吗?你知道她每天蹲在槐树下等什么吗?”
“她在等你啊,少帅。”
周霆琛松开了手,踉跄着退后两步,撞在桌沿上。
他低头看着手里的玉佩,看了很久很久。
“她......”他开口,声音哑得几乎听不见,“葬在哪儿?”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擦掉眼泪,“告诉你,让你去打扰她最后的清净?周霆琛,你不配。”
他抬起头,眼睛里全是血丝:“告诉我。”
“除非你告诉我真相。”我说,“告诉我,沈家到底怎么回事。告诉我,你为什么要那样对她。”
周霆琛站起身,走到窗边。阳光从木条的缝隙里漏进来,在他脸上投下明暗交错的光影。
“沈崇山确实通敌。”他缓缓开口,“证据确凿。”
“证据是你提供的。”我冷笑,“通过秀秀偷看到的文件,对不对?”
他没有否认。
“但沈家一百三十七口,不只是沈崇山一个人。”
“那些佣人、马夫、厨娘......他们有什么罪?”
周霆琛的背影僵了一下。
“政治斗争,从来都是这样。”他的声音很冷。
“要扳倒沈崇山这样的人物,必须连拔起,不能留任何后患。”
“所以秀秀也是后患之一?”我问,“所以她活该被毁容,被烫聋耳朵,被扔进窑子?”
“那是陈梦晴做的!”他突然转身,声音拔高。
“我让她送秀秀去南边,找个安全的地方安置!我没想到她会......”
“你没想到?”我打断他。
“周霆琛,你是真没想到,还是假装没想到?陈梦晴为什么敢这么做?因为她知道,在你心里,秀秀本无足轻重!”
“不......”他摇头,眼神涣散,“不是这样......”
“那是怎样?”我步步紧。
“你娶陈梦晴的时候,想过秀秀吗?你登报结婚的时候,想过那个在窑子里等你的傻子吗?周霆琛,你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你有没有一刻,是真的爱过她?”
房间里安静得可怕。
周霆琛站在那里,手里攥着染血的玉佩,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三天后,”他突然开口,“我会在沈家老宅祭奠。你......可以来。”
“凭什么?”
“你不是要答案吗?”他站起身,走到我面前,把手里的玉佩轻轻放在我掌心。
“那天,我给你。”
7.
他的手很凉,玉佩也凉。两块断玉合在一起,裂缝依然清晰。
就像有些人,有些事,断了就再也接不回去了。
离开宅院时,天已擦黑。
我走到胡同口,远远看见李寡妇在槐树下等我。
“常姑娘!”她迎上来,“下午来了几个穿黑衣服的,把秀秀的坟......挖开了。”
我脑子嗡的一声。
沈家老宅在西城,荒废多年,门前的石狮子缺了半个脑袋。
我推门进去时,院子里已经站满了人。
有穿军装的,有穿长衫的,还有几个扛着相机的记者。
周霆琛站在院子中央,一身黑色长衫,面前摆着一张供桌。
“今,”周霆琛开口,声音不大,却让全场安静下来,“我在此祭奠恩师沈崇山,及沈家一百三十七口。”
人群动起来。记者们疯狂按着快门。
“六年前,沈老师因通敌罪被处决。”他顿了顿,“但今我要说——那份通敌的证据,是伪造的。”
死一般的寂静。
我握紧拳头,指甲陷进肉里。
“伪造者,”周霆琛抬头,目光扫过全场,“是我。”
惊呼声四起。军官们面面相觑,记者们往前挤。
“为什么?”有人喊。
“为前程。”他答得脆,“沈老师挡了某些人的路,也挡了我的路。他们许诺,只要我拿出‘证据’,就扶持我上位。”
他走到供桌前,拿起那件学生装。
“但我没想到,他们会斩草除。更没想到......”他的声音哽了一下,“会牵连无辜。”
“今,我辞去所有军职。”他从怀里掏出一份文件,“这是辞呈。这些年所得不义之财,已全部捐给战时孤儿院。至于我这条命——”
他看向我:“交给该讨债的人。”
全场哗然。
我看着他那双眼睛,突然明白了秀秀为什么会爱他。
这个男人坏得坦荡,狠得彻底,连赎罪都带着一股子决绝的疯狂。
我走上前,从怀里掏出那两块断玉。
“周霆琛,”我说,“秀秀等了你六年,等来一场空。今天这出戏,又是做给谁看?”
他看着我,忽然笑了,笑得苍凉。
“做给我自己看。”他说,“我这一生,演了太多戏。今天这场,我想演一回真。”
他把断玉接过去,又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打开,里面是一把土。
“这是我从她坟前取的。”他轻声说,“你说得对,我不配祭拜她。但至少......让我送她一程。”
他把土洒在供桌前,然后跪下,重重磕了三个头。
额头磕在青石板上,砰砰作响。
抬起头时,已经见了血。
“少帅!”副官想扶他。
“滚开。”他推开副官,转向那些相机,“今天这些话,你们可以登报。我周霆琛,认。”
说完,他站起身,朝外走去。
人群自动分开一条路,没人敢拦他。
走到门口时,他停住脚步,回头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很复杂,有愧疚,有释然,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
然后他就走了。
记者们追出去,军官们窃窃私语。
我站在原地,突然觉得这一切都很荒谬。
秀秀死了,真相大白了,仇人认罪了。
可她再也回不来了。
8.
周霆琛自曝罪行的新闻登了报,轰动全城。
我坐在茶馆里,听着周围人的议论。
“真没想到,周少帅是这样的人......”
“沈家也太惨了,一百多口人啊......”
“听说陈梦晴气得当场晕倒,婚约解除了。”
我放下茶钱,起身离开。
刚出茶馆,就被人拦住了。
是陈梦晴。几天不见,她憔悴了很多,眼神却更毒了。
“常姑娘,”她扯出一个笑,“现在你满意了?”
“陈小姐有事?”
“有。”她盯着我,“周霆琛毁了,你也别想好过。”
我转身想走,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腕。
“你以为这就完了?”她压低声音,“沈知秀那个傻子,临死前有没有告诉你......她其实有个孩子?”
我浑身一震。
“看来是没说。”陈梦晴笑了,“也对,那种耻辱,她怎么说得出口。”
“你胡说什么?”
“民国十六年冬,沈知秀被卖进窑子前,就已经怀孕了。”她一字一句,“孩子是周霆琛的。”
茶馆门口人来人往,我却觉得浑身发冷。
“她在窑子里熬了七个月,孩子早产,是个死胎。”
陈梦晴松开手,理了理旗袍的袖子。
“这事只有我知道。因为......是我让人给她灌的药。”
我抬手给了她一耳光。
很响。
陈梦晴偏着头,笑了:“打得好。可你再打,那个孩子也活不过来了。”
“为什么......”我声音发抖,“为什么要这么对她?”
她转过头,眼睛血红。
“因为我爱周霆琛!从十六岁就爱他!可他心里只有那个傻子!我为他做了那么多,帮他设计沈家,帮他往上爬,他眼里却只有沈知秀!”
她抓住我的肩膀,指甲掐进肉里。
“所以我毁了沈知秀。毁了她的脸,毁了她的耳朵,毁了她的孩子。我要让她活着,让她生不如死地活着,让她永远记住,周霆琛是我的!”
疯子。
我推开她,踉跄着后退。
“现在你知道真相了。”陈梦晴理了理头发,又恢复了那副高傲的样子,“可那又怎样?周霆琛已经毁了,沈知秀也死了。这个秘密,你告诉谁去?”
她转身要走,又停住。
“哦对了,”她回头,笑得恶毒,“那个死胎,埋在城南乱坟岗最东边。你要是好心,可以去给它烧张纸。”
我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突然觉得反胃。
扶着墙呕了半天,什么也吐不出来。
只有眼泪,不停地流。
城南乱坟岗很大。我在最东边找了很久,终于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看到一个小小的土堆。
没有标记,没有祭品,只有几枯草在风里摇晃。
我跪下来,从怀里掏出秀秀的绒花簪子,轻轻在土堆前。
“秀秀,”我轻声说,“我找到他了。”
风呜咽着吹过,像在回应。
身后传来脚步声。
9.
我回头,看见周霆琛站在不远处。
几天不见,他瘦得脱了形,胡子拉碴,眼里全是血丝。
“你......”他声音嘶哑,“怎么找到这儿的?”
“陈梦晴告诉我的。”
他踉跄着走过来,跪在土堆前,手伸向簪子,却在半空停住。
“孩子......”他声音发抖,“是我的?”
“民国十六年冬,秀秀被卖进窑子前,就已经怀孕了。”我重复陈梦晴的话,“七个月早产,是个死胎。”
周霆琛整个人僵住了。
过了很久,他突然开始笑。笑声很低,却像受伤的野兽在哀嚎。
笑着笑着,就变成了哭。
“我......”他哽咽着,“我不知道......她从来没说过......”
“她怎么敢说?”我看着他,“那时候你已经跟陈梦晴订婚了,她父亲刚死,她自己被毁了容,丢了耳朵。告诉你,你会信吗?”
他捂着脸,肩膀剧烈颤抖。
“周霆琛,”我说,“秀秀这辈子,就爱过你一个人。可你给她的,只有欺骗、背叛、和无尽的痛苦。”
他抬起头,脸上全是泪。
“我知道。”他说,“我都知道。”
他从怀里掏出一把枪,递给我。
“了我。”他说,“给她报仇。”
我没接。
“了你,秀秀就能活过来吗?”我站起身,“周霆琛,你这条命,我不稀罕要。我要你活着,活在这个你亲手造就的人间里。”
我转身要走。
“等等。”他叫住我。
我回头。
“这个,”他从脖子上解下一块怀表,打开,里面夹着一张小小的照片——是秀秀,十四五岁的模样,穿着学生装,笑得羞涩又灿烂,“给她。”
我接过怀表,照片上的秀秀眼睛很亮,右耳完好,脸上也没有疤。
那是周霆琛记忆里的她。
也是她本该成为的样子。
“还有一句话,”他低声说,“帮我告诉她——对不起,还有......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她,”他笑了,笑容里有泪,“曾经那样真心地,爱过我这样一个。”
我握着怀表,看着这个跪在儿子坟前、哭得像个孩子的男人。
突然明白秀秀为什么到死都忘不了他。
因为有些人,坏是真坏,痛也是真痛。
爱是真爱,悔也是真悔。
可那又怎样呢?
错了就是错了,死了就是死了。
有些债,这辈子都还不清。
10.
离开北平那天,下着小雨。
我站在码头,回头望了一眼这座城。
灰蒙蒙的天,灰蒙蒙的瓦,像一场做了六年的噩梦。
秀秀的遗物我都带着了。
玉佩、簪子、旧报纸,还有周霆琛那块怀表。
船要开了。
我转身走上舷板,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喊:“常姑娘!”
是李寡妇。
她撑着把破伞,怀里抱着个包袱,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过来。
“这个,”她把包袱塞给我,“秀秀的衣裳,我洗净了。你带着,也算......有个念想。”
我接过包袱,沉甸甸的。
“李姐,保重。”
“你也是。”她抹了把眼泪,“到了南边,好好过子。秀秀在天上看着呢,她肯定希望你过得好。”
我点点头,转身上船。
船缓缓离开码头,北平在雨雾中渐渐模糊。
我打开包袱,里面是秀秀那件淡青色的学生装。
还有一本薄薄的册子。
我翻开,第一页写着:
霆琛哥哥今教我念诗。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字迹歪歪扭扭,但一笔一画都很认真。
后面还有。
霆琛哥哥说,等槐花开的时候,带我去江南。
爹爹今骂我了,说我笨。但霆琛哥哥说,我不笨,我只是学得慢。
霆琛哥哥送了我一支簪子,真好看。
......
最后一页,只有一行字:
槐树为什么不开花?
墨迹很淡,像是反复写了很多遍,纸都快磨破了。
我合上册子,把它和怀表放在一起。
雨越下越大,江面一片苍茫。
船驶过一座石桥时,我突然看见桥墩上刻着一行小字。
让船家靠近些,看清了那行字:
沈知秀,周霆琛,庚午年三月初七,于此订约。
三月初七,是秀秀的生辰。
原来他记得。
原来他真的,曾经真心许过诺。
只是诺言太轻,抵不过野心,抵不过权势,抵不过这荒唐的人世。
我把手伸进怀里,摸到那两块断玉。
用力一抛。
玉佩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落入滔滔江水,瞬间消失不见。
就像秀秀短暂的一生,就像周霆琛迟来的忏悔,就像这乱世里所有爱恨情仇。
终究,都随水东流。
船继续向前。
雨渐渐停了。
天边露出一线微光。
我抱着秀秀的衣裳,望着远方水天相接处。
恍惚间,好像看见她站在那里,穿着那件淡青色的学生装,右耳完好,脸上也没有疤。
她朝我笑,笑容净得像清晨的露水。
然后转身,走进那片光里。
再也没有回头。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