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给裴行知当了五年影子,替他的草包白月光绣了上百幅作品。
换来的却是他为了生意,要把我送给那个六十岁的老男人。
我拼死求救,他却当着顾明珠的面,挂断了我的电话。
“不过是个替身,张总喜欢就送他。”
暴雨夜,我握着被玻璃扎烂的断指在泥地里爬行。
若能活下来,定要裴家血债血偿。
后来,那个连裴行知都要跪下叫“爷”的陆萧,为了我把半个京城都砸了。
再相见,我以“神之手”惊艳全球。
裴行知跪在雪地里求我:“小锦,手好了?回来我给你名分好不好?”
我笑了,反手把烟头烫在他心口:“不好意思裴狗,你不配。”
1
凌晨三点,裴行知给我发消息,让我去工作室。
暴雨如注,我推开沉重的红木雕花门时,浑身都湿透了。
工作室里只开了一盏昏黄的落地灯。
裴行知坐在太师椅上,手里把玩着一件绣着金线的正红色真丝肚兜,那是苏绣里最讲究的“龙凤呈祥”,专门为了新娘子新婚之夜准备的。
见我进来,他目光凉薄地扫过我还在滴水的裙摆,指了指那件肚兜。
“脱了,把这个换上。”
我愣在原地,“行知,这是......给明珠准备的?”
“知道还问?”裴行知站起身,走到我面前,指腹摩挲过我冰凉的脸颊,语气里是不容置疑的命令:
“她皮肤娇气,受不得一点硬。这金线绣得密,我怕磨着她。”
“你皮糙肉厚,替她试试。”
我死死咬着下唇,尝到了一丝血腥味。
我是裴家绣庄最好的绣娘,这件肚兜,是我熬了整整三个月,一针一线替他的未婚妻绣的。
现在,他让我穿上,仅仅是为了给那个女人“试手感”。
“不愿意?”
裴行知轻笑一声,眼神陡然冷了下来,“宋锦,别忘了你当初是怎么求我留下的。没了我,你那个赌鬼老爹被人砍死在街头都没人收尸。”
我颤抖着手,解开了湿透的衣扣。
当那件冰凉滑腻的红绸贴上我的皮肤时,裴行知的眼神变了。
变得晦暗,深沉,那是欲望翻涌的前兆。
他猛地将我按在绣架上,并未褪去那件肚兜,而是直接欺身而上。
“既然穿上了,不如顺便试试......”
他在我耳边低语,声音沙哑又残忍,“这衣服经不经得起折腾。”
“行知,别......那是给明珠的......”
“闭嘴。”他一口咬在我的脖颈处,动作粗暴得像是在对待一个充气娃娃。
“你也配提她的名字?”
“宋锦,记住你的身份。你只是个帮她暖衣服的架子。”
暴雨拍打着窗棂。
我趴在冰冷的绣架上,看着那件象征着百年好合的龙凤肚兜,在剧烈的撞击中被揉皱、变形。
就像我这五年,见不得光的人生。
2
结束的时候,天还没亮。
裴行知慢条斯理地系好衬衫扣子,恢复了清冷矜贵的模样。
他看了一眼瘫软在地上的我,还有那件皱巴巴的肚兜,眼底闪过一丝嫌恶。
“脱下来,拿去洗干净。”
“手洗,别用刷子。洗完记得熏上沉香。”
他顿了顿,补了一刀:“别留下一丁点你的味道。明珠有洁癖,若是让她知道这衣服被你这种人穿过,她会觉得脏。”
我蜷缩着身体,“裴行知,明珠下周就要回国了。”
“我们......该结束了吧?”
裴行知点烟的动作顿了一下。
他转过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像是在看一个不识好歹的物件。
“结束?”
“宋锦,你是不是以为睡了几次,就有资格跟我谈条件了?”
他吐出一口烟圈,烟雾缭绕中,他的脸冷漠得可怕。
“下个月的『天工奖』,明珠要参赛。她的作品还差点火候。”
“你那幅《百鸟朝凤》,署她的名。”
轰——
大脑一片空白。
《百鸟朝凤》是我准备了整整两年的心血,是我为了冲击“非遗传承人”称号的封山之作。
为了这幅绣品,我熬干了心血,手指被针扎得全是针眼。
“凭什么?”我猛地抬头,眼眶通红,“那是我的命!”
裴行知嗤笑一声,蹲下身,拍了拍我的脸。
“命?”
“宋锦,你的命值几个钱?”
“明珠刚回国,需要在圈子里立足。你是我的助理,你的作品就是裴氏的。裴氏是我的,我给谁,需要经过你同意吗?”
“乖乖听话。”
他站起身,将一张支票扔在我赤裸的身上。
“五十万。够你那个赌鬼爹还债了。”
“洗干净了自己滚。别让张妈看见,晦气。”
3
裴行知走后,我抱着那件被弄脏的肚兜,在浴室里洗了很久。
水龙头的水哗哗地流,却怎么也洗不掉心里的脏。
这五年,我就像裴行知的影子。
对外,他是裴氏绣庄的少东家,是才华横溢的青年艺术家。
对内,所有的设计图、所有的针法改良、所有的高定订单,都是我躲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后院里完成的。
明珠是裴行知的青梅竹马,是裴家内定的儿媳妇。
五年前她出国学设计,裴行知为了等她,找了我这个替身。
因为我的侧脸,和明珠有三分像。
更因为,我有一手祖传的绝活“双面三异绣”,正好能补上裴行知手艺上的短板。
这天临走时,我收拾了自己的东西。
除了那个用了十几年的旧针线包,我什么都没带。
包括那张五十万的支票。
我把它撕碎了,连同那件洗干净的肚兜一起,放在了裴行知的床头。
并在下面压了一张纸条:
【衣服洗干净了。裴行知,我们两清了。】
4
离开裴家的第三天。
我在电视上看到了明珠。
她穿着一袭白色的改良旗袍,温婉大气,站在聚光灯下接受采访。
身后展示的,正是那幅被夺走的《百鸟朝凤》。
“沈小姐,这幅作品针法细腻,尤其是这只凤凰的眼睛,用了失传已久的『点翠针』,请问您的灵感来源是什么?”
明珠对着镜头,笑得从容:
“这幅作品耗时两年,每一针都倾注了我的心血。灵感来源于我对传统文化的热爱......”
裴行知站在她身边,一身剪裁得体的西装,目光温柔地注视着她。
那一刻,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而我,正坐在破旧的出租屋里,吃着五块钱一碗的泡面。
电视画面切到了特写。
裴行知的手腕上,戴着一串小叶紫檀的佛珠。
那是我去普陀山三步一叩首求来的,开过光,保平安。
送给他的时候,他嫌弃地说是地摊货,随手扔进了抽屉。
现在,他却戴着它,站在另一个女人身边,接受着全世界的赞美。
“真恶心。”
我关掉电视,把剩下的泡面倒进了垃圾桶。
胃里一阵翻江倒海的恶心。
我冲进卫生间,吐得昏天黑地。
看着镜子里那个脸色苍白、眼下乌青的自己,我突然笑了。
宋锦,你还在期待什么?
期待浪子回头?还是期待恶人有恶报?
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没人会在乎你付出了多少。
他们在乎的,只有结果。
5
为了生计,我在老城区的一个裁缝铺找了个活儿。
老板是个上了年纪的阿婆,眼神不好,正缺个帮手。
我手艺好,收费公道,很快就在附近有了点名气。
很多街坊邻居都来找我改衣服、绣花样。
日子虽然清贫,但胜在踏实。
直到半个月后,那辆熟悉的黑色宾利停在了裁缝铺门口。
裴行知陪着明珠走了进来。
明珠穿着那件我“试穿”过的红色肚兜——只不过改成了外穿的吊带样式,外面罩着一件透明的纱衣。
看到我正蹲在地上给一个胖大婶量裤脚,裴行知眼里闪过一丝错愕,随即变成了浓浓的嘲讽。
“咦,宋小姐?”明珠挽着裴行知的手臂,笑盈盈地开口,“行知说你离职了,我还以为你去哪高就了呢。原来是在这种地方......缝裤脚啊?”
她捂着鼻子,嫌弃地扇了扇周围的空气,“这味道,真是一股子穷酸气。”
我没理她,专心量完尺寸,记在本子上。
“二位如果是来改衣服的,请排队。如果不是,请别挡着光。”
明珠脸色一变。
她从包里掏出一块布料,扔在我面前。
是一块上好的云锦,但中间破了个大洞。
“听说你补衣服的手艺不错。”
明珠居高临下地看着我,“这是行知送我的订婚礼物,不小心被烟头烫了个洞。你给我补好,要看不出痕迹。”
我扫了一眼那个洞。
那是被极其暴力的手段撕裂的,根本不是烟头烫的。
“补不了。”我淡淡道。
“宋锦!”裴行知突然开口,声音冷冽,“别给脸不要脸。阿珠让你补,是抬举你。”
“抬举?”我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直视他的眼睛。
“裴大少爷,我是裁缝,不是神仙。烂了就是烂了,补得再好,那也是块破布。”
“就像有些脏了的人,穿得再光鲜,骨子里也是烂的。”
“你!”明珠气得扬手就要打我。
我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目光冰冷:“沈小姐,您这双手是要拿针线的。打了我这种下等人,怕脏了您的手。”
“还有,”我凑近她耳边,压低声音,“那件红肚兜,穿着舒服吗?”
“那可是我替你『试』过的,尺寸应该刚刚好,对吧?”
明珠的瞳孔猛地收缩,脸色瞬间煞白。
她惊恐地看向裴行知。
裴行知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一把甩开我的手,将明珠护在身后。
“宋锦,你找死?”
“不敢。”我退后一步,拿起剪刀,“我只是个缝裤脚的。二位大佛,小庙容不下,请回吧。”
6
第二天,裁缝铺就被封了。
理由是消防不合格,还涉嫌无证经营。
阿婆急得直哭,我把自己仅剩的一点积蓄都给了她,让她先安顿好。
我知道,这是裴行知的报复。
他在逼我。
逼我走投无路,逼我像条狗一样回去求他。
我又找了几份工作,去制衣厂当女工,去婚纱店当修图师。
但每次干不到三天,就会莫名其妙被辞退。
“林小姐,实在对不起,上面有人打招呼了......”
“我们也不想惹麻烦,您另谋高就吧。”
最后一次,是在寒冬腊月的街头。
我刚被一家干洗店赶出来,手里拿着刚结的一百块工钱。
一辆红色的跑车疾驰而过,溅了我一身的泥水。
明珠坐在车里,降下车窗,冲我比了个中指。
“宋锦,这就是跟我抢男人的下场。”
“在这个地界,只要我明珠一句话,你连个洗碗的活儿都找不到。”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泥水,看着远去的车尾灯。
冷风灌进领口,冻得我浑身发抖。
但我没有哭。
裴行知,明珠。
既然你们不给我活路。
那就别怪我,把这天捅个窟窿。
7
走投无路之际,我接到了裴行知的电话。
“今晚有个局,陈老要来。”他的声音依旧高高在上,“陈老是苏绣界的泰斗,一直想见见《百鸟朝凤》的作者。阿珠不懂针法,怕露馅。”
“你过来,替她挡挡酒,顺便把针法的原理讲一讲。”
“只要你今晚表现好,之前的封杀令,我可以撤回。”
陈老。
那是我的偶像,是我做梦都想拜师的人。
我知道这是个陷阱。
但我现在的处境,哪怕是火坑,我也得跳。
为了能在这个城市活下去,为了能重新拿起针线。
“好。”我声音沙哑,“我去。”
晚上八点,金玉满堂大酒店。
包厢里觥筹交错。
除了裴行知和明珠,主位上坐着一个精神矍铄的老者,正是陈老。
还有几个脑满肠肥的投资商。
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羽绒服,推门进去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身上。
像是在看一个小丑。
“啧啧,这位是?”秃顶的投资商张总,眼神猥琐地在我身上打转,“长得倒是有几分姿色,就是穿得太寒酸了点。”
明珠今晚穿着一袭华丽的旗袍,依偎在裴行知身边,笑得端庄得体。
“陈老,这就是我跟您提过的那个助手,小林。”
她指了指我,“虽然手艺一般,但胜在勤快,很多基础工作都是她帮我做的。”
陈老透过老花镜看了我一眼,眉头微皱。
“小姑娘,那幅《百鸟朝凤》里的点翠针,你是怎么处理羽毛走向的?”
这是一个极专业的问题。
明珠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下意识看向裴行知。
裴行知踢了我一脚,眼神示意我说话。
我深吸一口气,刚要开口。
那个张总突然插话:“哎呀陈老,谈什么针法啊,怪枯燥的!今晚是来高兴的!”
“来来来,小林是吧?先把这杯酒喝了,给陈老助助兴!”
他倒了满满一杯白酒,推到我面前。
那是52度的茅台。
“我不喝酒。”我低声说。
“不喝?”张总脸色一沉,“裴总,你这员工不懂事啊。”
裴行知冷冷地看着我:“宋锦,喝了。”
“陈老面前,别扫兴。”
2
我看向陈老。
老人家似乎对这种酒桌文化也很反感,但他毕竟是客,不好说什么,只是转过头去喝茶。
我看着那杯酒。
又看了看裴行知那张冷漠的脸。
为了活下去。
我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辛辣的液体顺着喉咙烧下去,火辣辣的疼。
“好!爽快!”张总哈哈大笑,又倒了一杯,“继续!”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简直是地狱。
我被灌了整整一瓶白酒。
胃里像是着了火,意识开始模糊。
恍惚间,我听到明珠在笑:“哎呀张总,小林喝醉了容易乱说话,不如您带她去醒醒酒?”
“好主意!”张总将肥腻的手伸了过来,一把搂住我的腰。
“走,小林,叔叔带你去个好地方。”
我拼命挣扎,看向裴行知。
“裴行知......救我......”
裴行知坐在那里,手里把玩着那串佛珠。
他看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旁边笑意盈盈的明珠。
最后,他移开了视线,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张总,玩得开心点。”
那一刻。
我听到了心跳停止的声音。
我被张总拖着往外走,像拖一条死狗。
路过门口时,我死死抓住了门框。
指甲断裂,鲜血淋漓。
我摸到了口袋里的手机,那是裴行知为了随时使唤我,特意配的。
我凭着最后的本能,拨通了那个置顶号码。
哪怕他就坐在屋里。
哪怕我知道他不会救我。
但我还是想赌最后一次。
电话通了。
铃声在安静的包厢里突兀地响起。
裴行知皱了皱眉,拿出手机看了一眼。
然后,当着我的面,毫不犹豫地挂断。
“嘟——嘟——嘟——”
忙音像丧钟一样敲响。
张总狞笑着把我拖进了隔壁的空包厢。
“叫啊!你的裴大少爷不要你了!”
“今晚,老子好好教教你规矩!”
衣服被撕裂的声音。
绝望的哭喊声。
被淹没在酒店喧嚣的背景音乐里。
只有那一地的碎玻璃,映照着我支离破碎的人生。
8
我握着半截碎酒瓶,跌跌撞撞地冲进雨幕。
身后传来张总气急败坏的吼声和凌乱的脚步声。
雨太大了,模糊了视线,我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冲到了马路中央。
刺眼的车灯划破黑夜,伴随着尖锐的刹车声。
我腿一软,瘫倒在积水中,绝望地闭上了眼。
预想中的撞击没有到来。
车门被粗暴地推开,一双锃亮的黑色军靴停在我面前。
接着,一把黑伞遮住了漫天大雨。
“谁弄的?”
男人的声音低沉,透着一股被砂纸打磨过的粗砺感,危险又压抑。
我费力地抬起头。
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
寸头,眉骨高耸,左脸颊有一道淡淡的刀疤,手里捻着一串沉香手串,整个人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匪气。
我看清了他的车牌——那是京A的连号,在这个地界,敢挂这牌子的,非富即贵,且惹不起。
“救......救我......”
我染血的手抓住了他的裤脚,留下一道刺目的红印,“有人......在追我......”
话音未落,张总带着两个保镖追了上来。
“臭婊子,跑啊!我看你往哪跑!”
张总气喘吁吁,看到站在我面前的男人,先是一愣,随即骂骂咧咧:
“哪来的多管闲事的?滚一边去!这是裴总送给我的人!”
男人没说话。
他慢条斯理地把手串缠在手腕上,然后把伞递给身后的司机。
下一秒。
“砰——!”
男人一脚踹在张总的满是肥油的肚子上。
两百斤的胖子像个破麻袋一样飞出去三米远,重重砸在积水里,半天没爬起来。
“裴行知送的人?”
男人踩住张总想要挣扎的手,军靴狠狠碾磨,骨裂的声音在雨夜里清晰可闻。
“啊——!!”张总发出杀猪般的惨叫。
“那你知道我是谁吗?”男人蹲下身,拍了拍张总痛到扭曲的脸,“老子叫陆萧。”
“在这四九城,还没人敢动我看上的东西。”
陆萧。
听到这个名字,张总瞬间吓得没了声,连惨叫都憋了回去。
他是京圈出了名的“疯狗”,做古董生意起家,黑白两道通吃,就连裴行知见了他,都得毕恭毕敬叫一声“陆爷”。
陆萧站起身,脱下身上的黑色风衣,兜头罩在我身上,遮住了我被撕烂的衣衫。
他弯腰将我打横抱起,动作却意外地避开了我手上的伤口。
“别怕。”
他那双桀骜的眼睛里,居然闪过一丝名为心疼的情绪。
“裴行知眼瞎,把珍珠当鱼目。”
“老子不瞎。”
9
我醒来时,是在陆萧的私人别苑里。
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药香,那是我最熟悉的味道。
我动了动手指,钻心的疼。
低头一看,双手被裹得像个粽子。
“醒了?”
陆萧推门进来,手里端着一碗黑乎乎的汤药。
“医生说了,右手肌腱轻微撕裂,左手掌心被玻璃扎烂了。想以后还能拿针,就给老子老实躺着。”
我看着他,嗓音沙哑:“为什么救我?”
我和他素未谋面,我不信这世上有无缘无故的善意。
陆萧把药碗搁在床头,拉过一把椅子坐下,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我。
“我是个俗人,不懂什么苏绣,但我懂什么是好东西。”
他从怀里掏出一块手帕。
那竟是我半年前为了还债,偷偷卖掉的一幅小样——《寒江独钓》。
“这幅绣品是我无意中看到的。”
“后来我在裴行知的拍卖会上,看到了明珠的《百鸟朝凤》。”
“我知道,那个所谓的才女,是个冒牌货。”
陆萧身子前倾,压迫感十足:“宋锦,我要你那双手好起来。”
“下个月的『天工奖』,我要你代表我的『聚宝斋』参赛。”
“我要你把裴行知和明珠的脸,碾碎。”
我看着《寒江独钓》,眼眶有些发热。
原来,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人能透过那些虚名,看到藏在阴影里的我。
“可是......”我举起缠满纱布的手,“我的手废了。”
“废不了。”陆萧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瓷瓶,“这是我家老爷子留下的黑玉断续膏,千金难求。再加上最好的复健医生。”
“只要你肯忍痛。”
“十指连心,复健的时候会比死还难受。敢不敢?”
我看着窗外。
雨停了,天边泛起一丝鱼肚白。
我想起裴行知那晚冷漠挂断的电话,想起明珠得意的嘴脸,想起张总那只恶心的手。
我转过头,眼神里再无一丝软弱。
“敢。”
“只要能赢,把手剁了重接我都敢。”
10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住在陆萧的别苑里,过着地狱般的日子。
为了防止肌腱粘连,每天都要进行高强度的拉伸训练。
那种痛,就像有人拿着钝刀子,在你的神经上一寸寸地锯。
每次做完复健,我浑身都被冷汗湿透,连叫的力气都没有。
陆萧从来不劝我休息。
他只是在一旁默默地看着,我疼得狠了,他就递给我一块干净的毛巾让我咬着。
“忍着。”他说,“这疼是你翻身的本钱。”
与此同时,裴家那边也没闲着。
裴行知给我打过无数个电话,发过无数条消息。
从一开始的质问:
【宋锦,你死哪去了?张总的事我帮你摆平了,别给脸不要脸,赶紧回来。】
到后来的威胁:
【你那个赌鬼爹又欠债了,不想他被打死就给我滚回来。】
再到最后的慌乱:
【小锦,阿珠的手受了伤,这次比赛你必须来帮她。只要你回来,我给你名分。】
看着那些消息,我只觉得可笑。
名分?
他以为我现在还稀罕那个见不得光的妾室名分吗?
陆萧帮我处理了我爹的赌债——用最简单粗暴的方式,把那几个放高利贷的打了一顿,并警告我爹要是再敢赌就剁手。
我爹吓破了胆,连夜回了乡下老家。
没了后顾之忧,我的手恢复得奇快。
比赛前三天,我拆掉了纱布。
虽然留下了几道淡淡的疤痕,但手指依然灵活如初。
陆萧递给我一根金针。
“试试?”
我深吸一口气,捏住那根细如牛毛的金针。
起针,走线,回针。
一只栩栩如生的蝴蝶在丝绸上振翅欲飞。
“成了。”
陆萧嘴角勾起一抹狂傲的笑。
“宋锦,去拿回属于你的东西。”
11
“天工奖”决赛现场。
裴行知和明珠作为夺冠大热门,早早就被媒体包围了。
明珠今天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旗袍,手上戴着护腕,一脸娇弱地对着镜头卖惨:
“前几天为了赶制这幅《锦绣山河》,手腕不小心拉伤了。不过为了传承非遗文化,这点痛不算什么。”
记者们纷纷称赞:
“沈小姐真是德艺双馨!”
“这次金奖非沈小姐莫属!”
裴行知在一旁护着她,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只是眼神时不时往入口处瞟,似乎在找什么人。
当我和陆萧并肩走进会场时,全场安静了一秒。
我穿着一件简单的素色旗袍,头发用一根木簪挽起,未施粉黛。
陆萧一身黑色西装,寸头利落,气场强大得让人不敢直视。
裴行知看到我,瞳孔猛地收缩。
他大步走过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腕,压低声音怒吼:
“宋锦!你这一个月跑哪去了?!”
“知不知道我找了你多久?”
“这就是你找的下家?”他看了一眼旁边的陆萧,眼神阴鸷,“为了钱,你连陆萧这种流氓都跟?”
还没等我说话,陆萧直接伸手,两根手指捏住裴行知的手腕,稍稍用力。
“裴总,手不想要了可以捐出去。”
裴行知吃痛,被迫松开了手。
明珠也走了过来,看到我,眼里闪过一丝嫉恨,随即换上了一副惊讶的表情:
“小锦?你也是来参赛的?”
“可是你的手......不是连针都拿不稳吗?”
她故作好心地对评委席上的陈老喊道:“陈老,这是我之前的助手。她手受过伤,精神状态也不太好,要是待会儿在台上毁了绣品,您可千万别怪她。”
这是在给我上眼药。
暗示我是个手废了的精神病。
陈老皱了皱眉,看着我:“小姑娘,苏绣讲究心静手稳。你若是身体不适,不要勉强。”
我挣脱陆萧的搀扶,上前一步,对着陈老鞠了一躬。
“多谢陈老关心。”
“我的手断过,但已经接好了。”
“今天来,不为别的。”
我转头看向明珠,目光如刀,“只为向大家展示一下,什么叫真正的《百鸟朝凤》。”
12
比赛开始。
这一届的题目是“生机”。
所有选手需要在四个小时内,现场完成一幅双面绣。
明珠坐在我对面,面前放着一幅已经完成了大半的半成品。
这是比赛允许的,只要现场完成最后的核心部分即可。
那是裴家花了重金,请了三个老绣娘连夜赶制的。
明珠只需要在上面绣几朵花,装装样子。
而我,面前是一块空白的丝绸。
“宋锦疯了吧?四个小时从头开始?”
“就是,神仙也绣不完啊!”
台下议论纷纷。
裴行知坐在贵宾席上,紧紧盯着我,眉头锁得死紧。
我没理会周围的声音。
闭上眼,深吸一口气。
再睁开时,世界里只剩下手中的针和线。
陆萧坐在第一排,手里把玩着那串手串,眼神始终没离开过我。
那是我的底气。
起针。
我要用的,是失传已久的“乱针绣”结合“双面三异绣”。
这种针法,不需要画稿,全凭心中的沟壑。
针尖如雨点般落下,丝线在空中飞舞。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
明珠那边还在慢吞吞地绣着花瓣,时不时停下来揉揉手腕,对着镜头露出痛苦又坚强的表情。
而我这边,原本空白的丝绸上,逐渐浮现出一只破土而出的春笋。
正面是春笋,反面却是腐烂的落叶。
生与死,荣与枯,在同一块布上交织。
“快看!那是什么针法?!”
陈老猛地站了起来,激动得胡子都在抖,“飞针走线,如行云流水......这是失传的『天衣无缝』针法啊!”
所有的镜头都对准了我。
大屏幕上,我的手快得只剩下残影。
最后十分钟。
明珠有些慌了。
她看了一眼我的作品,脸色煞白。
她那个半成品虽然精致,但在我这幅充满灵气和生命力的作品面前,就像个死板的印刷品。
她咬了咬牙,突然手一抖,针尖刺破了手指。
一滴血落在绣面上。
“啊!我的手!”
明珠惨叫一声,捂着手腕倒在地上,“我的旧伤复发了!好疼!”
裴行知立刻冲上台,抱起她:“阿珠!怎么样?”
“裁判!我要举报!”
明珠指着我,声泪俱下,“宋锦抄袭我的创意!这幅『生死枯荣』的设计图,是我半年前丢的!是她偷了我的画稿!”
全场哗然。
裴行知也冷冷地看着我:“宋锦,你为了赢,连这种下作手段都使得出来?”
“你的手艺几斤几两我最清楚。这种级别的作品,你根本绣不出来!”
“把画稿交出来,跟阿珠道歉!”
又是这样。
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定罪。
我放下手中的针,看着这对演戏的男女,突然笑了。
“抄袭?”
我拿起桌上的剪刀。
“既然你说这是你的创意,那你告诉我,这幅绣品反面的春笋尖上,用了几股线?是什么颜色的底线?”
明珠愣住了。
她支支吾吾:“这......这是艺术创作,哪记得那么清......”
“三股线。孔雀蓝的底。”
我平静地报出数据。
“另外,为了防止有人偷窃,我在每一幅作品的针脚里,都藏了一个秘密。”
我把绣品举起来,对着灯光。
“陈老,麻烦您来看看。在春笋的最顶端,是不是藏着两个字?”
陈老颤抖着走上台,拿过放大镜仔细端详。
片刻后,他震惊地抬起头,声音洪亮:
“是『宋锦』!是用比头发丝还细的隐形线绣进去的!”
他又拿起明珠那幅所谓的参赛作品,用放大镜一看。
“这幅......这里面也藏着字!”
“也是『宋锦』两个字!”
轰——
全场炸锅了。
真相大白。
原来明珠引以为傲的成名作,甚至连这次的参赛作品,全是偷的宋锦的!
“不可能!这不可能!”
明珠疯了一样想要去抢那幅绣品,“那是我的!那是我花钱买的......”
话一出口,她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赶紧捂住嘴。
但已经晚了。
裴行知僵在原地,如同被雷劈中。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明珠,又看了看那幅绣着“小锦”的作品。
这五年,他捧在手心里的天才少女,竟然是个彻头彻尾的小偷。
而那个被他当成影子、当成试衣架、任意践踏的宋锦,才是真正的珍珠。
“真的是你......”
裴行知喃喃自语,脸色惨白如纸。
他看向我,眼里的高傲终于碎裂,变成了深深的恐慌。
13
颁奖典礼结束后。
我在后台收拾东西。
裴行知冲了进来。
他衣服凌乱,领带歪在一边,完全没了往日的体面。
“小锦!”
他想要拉我的手,被我侧身躲过。
“裴总,自重。”
“小锦,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些是你绣的!”
裴行知语无伦次,“是明珠骗了我!她说那是她的作品......要是早知道是你,我怎么可能那样对你?”
“我把她赶走了!裴家也跟她解除了婚约!”
“你回来好不好?裴氏绣庄的首席给你,老板娘的位置也给你!我们重新开始!”
他从怀里掏出那串被我扔掉的小叶紫檀佛珠,双手捧着递给我。
“你看,我都找回来了。以后我天天戴着,好不好?”
我看着那串佛珠。
曾经,我视若珍宝。
现在,只觉得脏。
“裴行知。”
我语气平静,“你刚才说,要是早知道是我,就不会那样对我?”
“那晚在酒店,我给你打电话求救的时候,你知道是我吗?”
裴行知浑身一僵。
“我......”
“你知道。”我替他回答,“你看来电显示了。但你挂了。”
“因为在你心里,我的命,比不上你在酒桌上的面子,比不上明珠的一句『烦死了』。”
“你爱的不是才华,也不是我。你爱的只是那个能满足你虚荣心、能给你带来利益的工具。”
“现在明珠废了,你发现我有价值了,又想把我捡回去?”
我拿起剪刀,当着他的面,剪断了那串佛珠。
珠子噼里啪啦掉了一地,滚得到处都是。
“裴行知,我不收垃圾。”
“尤其是别人用烂了的垃圾。”
14
走出会场的时候,外面下起了雪。
这是今年京城的第一场雪。
裴行知追了出来,站在雪地里,双眼通红,像是要哭出来。
“小锦!没你我活不下去!”
我没理他。
一辆黑色的越野车停在我面前。
陆萧降下车窗,车里开着暖气,放着我喜欢的昆曲。
“上车,回家吃饭。”
他看都没看裴行知一眼,只把一件厚实的大衣披在我肩上。
我坐进副驾驶,感受着久违的温暖。
车子启动。
后视镜里,裴行知依然站在雪地里,像个被遗弃的孩子。
但他不值得同情。
因为是他亲手弄丢了那个满眼是他的女孩。
“想什么呢?”陆萧握住我微凉的手。
“在想......”
我看着窗外纷飞的大雪,嘴角勾起一抹释然的笑。
“今年的雪,真干净。”
后来,裴家绣庄因为丑闻,生意一落千丈,很快就破产了。
裴行知整日酗酒,成了那个街头被人嫌弃的醉鬼。
而我的“宋锦绣庄”,成了京城这块地界上的金字招牌。
我也终于明白。
真正的爱,不是让你在雨夜里做谁的影子。
而是风雪来临时,有人为你撑伞,有人为你把车里的暖气开到最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