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了一声,走向厕所。
厕所和浴室是一起。
梳妆台上,孙晓晓的护肤品占满了架子。
我只有一支掉了毛的牙刷。
墙上,洗脸巾、浴巾、发帽……种类齐全。
我从七岁用到现在的毛巾被挤在角落里。
我洗了盆,开水。
雾气很快氤氲开来,我望着镜子,和赵梅几乎一样的眼睛。
口袋里的户口本烫的我心惊肉跳。
我想起三岁那年跌跌撞撞地扑进赵梅怀里,被女人一把推开,喊:“小畜生。”
想起五岁那年踩在板凳上炒菜烫到哇哇大哭,赵梅扯着我的一边耳朵,声嘶力竭地说着:
“哭什么哭,你是我从垃圾桶里捡来的,这辈子都必须报答我。”
还有七岁、十二岁、十七岁……
我习惯了每天四点起床给全家人做早饭。
习惯了吃不饱穿不暖,窝在阳台不足十平米的小隔间里。
习惯了逢年过节家族聚会,被人随意地塞一个小碗,赶到院子里。
然后对光鲜亮丽的赵梅和被捧在掌心的孙晓晓说:
“难为你了,又不是自己的孩子,还养这么大。”
“晓晓,你看你妈多善良。”
“小昭,你一定得好好报答你妈。”
一个念头冒出来——
如果——
那个亲生的孩子,真的是我呢?
我怔怔地盯着镜子,心脏快要跳出来。
客厅里,赵梅扯着嗓音在喊:
“孙昭昭!端个洗脚水还这么慢,不想吃饭了是不是!”
“捡来的就是不如亲生的,就知道偷懒。”
“赶紧出来!”
“马上就来。”
我回复了一声,关掉水龙头。
端起洗脚水,往外走。
手有些抖。
不是因为烫。
2
将洗脚水放到孙晓晓面前,伺候她脱鞋、脱袜子、放进去。
然后洗手,去厨房做饭。
这套动作,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已经熟练了千万次。
说屈辱吗?
其实也没有。
毕竟从小就是这样过来的。
孙晓晓是赵梅的亲女儿,她是主人。
我是赵梅从垃圾桶里捡来的,是客。
寄人篱下,就该懂得知足。
上不了幼儿园,但有口饭吃,知足。
上学没钱买资料书,去垃圾站捡别人不要的,知足。
初中高中,没穿过一件新衣服,一双鞋穿到漏出脚指头还不舍得扔,更要知足。
因为赵梅不是我的亲妈。
能养我长大,给我口饭吃,已经很好了。
所以我必须懂事。
就像七岁那年,有亲戚来家里做客。
我烧开水的时候,手没拿稳。
开水倾泄下来,倒在了我的手臂上。
从脖颈到锁骨,再到一整个大臂,辣的疼。
晕过去前,我听见赵梅低声地咒骂:
“该死,这水壶可是进口的,好多钱呢。”
亲戚劝她:
“赶紧送医院吧,孩子还小,可别留疤。”
赵梅将吓到了的孙晓晓抱进怀里,瞪着我,声音又急又利:
“我都养她了还要我花钱?留疤就留疤,又不会死。”
最后我也没去医院。
赵梅花七块钱买了两条药膏,尽心了。
回忆到这里,我切菜的动作一顿,摸了摸自己的左手臂。
凹凸不平。
八岁,孙晓晓偷了同桌的铅笔盒,被家长找上门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