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林总,我是法院的工作人员,有些事想向您核实一下。”
他打量了我一眼。
“你找我什么事?”
我开门见山。
“三个月前您向法院提交的质疑函,关于方辰峥律师与萧曼女士的关系,您手上有留存的证据材料吗?”
他眼里瞬间亮了一下,又迅速暗下去。
“有。但法院驳回了。我还能怎样?”
“您能把材料给我看一下吗?”
他犹豫了十秒。
然后从抽屉里抽出一个牛皮纸信封。
里面是三张照片。
方辰峥和萧曼在一家西餐厅的包间里,隔着桌角握手。
不是握手。
是十指相扣。
期水印显示是六个月前。
第二张是酒店停车场的监控截图。
方辰峥的车和萧曼的车先后进入同一家酒店的地下车库,时间差四分钟。
第三张是一张转账记录截图。
萧曼的公司“曼恒商贸”向方达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的流水,下面一行,同一天,方达所向一个个人账户转了一笔钱。
金额是律师费的百分之四十。
户名打了马赛克,但我看到了尾号。
这个尾号我见过。
是方辰峥的私人储蓄卡。
他在吃回扣。
我深吸一口气。
林正阳看着我的表情,苦笑了一下。
“够了吗?”
“不够。”我说,“但快了。”
05
调岗的事比我预料得快。
第二周周一早上,政治部的正式通知贴在了公告栏上。
“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原民事审判第二庭书记员卫晴调至档案管理室工作,即生效。”
同事们看到公告时的反应各异。
有人在茶水间小声议论。
“卫晴怎么了?她不是一直得好好的吗?”
“谁知道呢。上面的意思。”
李法官——我跟了四年的审判员——在办公室里单独找了我一趟。
“小卫,这件事我争取过了,但刘主任态度很坚决。你先去档案室待一段时间,我这边想办法。”
他的眼神是真诚的,但也有无奈。
在体制内,一个基层法官能做的事有限。
我说谢谢。
搬东西的时候,我从抽屉里拿出一只黑色签字笔。
这支笔跟了我七年。
第一次做庭审记录用的就是它。
笔帽上有一道浅浅的牙印,是我头一年紧张的时候咬的。
我把它放进前口袋。
档案室在一楼靠北的角落,窗户朝着停车场,一年到头晒不到太阳。
整间屋子弥漫着纸张受后的霉味。
一排排铁皮柜子从地板顶到天花板,柜门上贴着泛黄的标签。
我的工位是一张钢制办公桌,桌面上有人用修正液写了个“静”字。
安排我交接的是档案室的老张。
五十三岁,在这儿待了十一年。
他领我看了一圈,语气平淡:“活不多,就是整理归档,扫描入库。一天能完就,不完明天接着来,没人催你。”
没人催你。
也没人需要你。
第一天中午,我一个人在档案室吃盒饭。
手机响了,方辰峥发来一条微信。
“听说你调岗了?怎么不跟我说?”
附了一个无奈的表情。
“没什么好说的。”
他回了个拥抱的表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