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出手机,翻到妈的微信聊天记录备份。搜索“翡翠花园”。
2020年10月。
姐:“妈,翡翠花园那边手续办好了,贷款批下来了。”
妈:“签名没问题吧?”
姐:“我模仿了半天,柜台没看出来。”
妈:“那就好。别让敏敏知道。”
姐:“放心吧,她连贷款短信都收不到,我让爸把她那个手机号的银行提醒关了。”
我把手机攥紧了。
姐姐模仿我的签名。
爸关掉了我的银行提醒。
妈说“别让敏敏知道”。
三个人,配合得天衣无缝。
翡翠花园,92平米。
给谁住的?
不用猜。
刘小燕。
我爸的私生女,用我的名字、我的身份、我的信用,贷款买了一套房。
如果我不查,我这辈子都不会知道——我名下背着89万的贷款,我的征信上挂着一套我从没见过的房子。
而每个月的4726块还款,不知道从哪个账户扣出来——也许是我给家里那些“家用”里的一部分。
我站在阳光下,把合同收好。
没有发抖。
已经过了发抖的阶段了。
6.
接下来一周,我没跟家里联系。
妈发了两条消息,一条是“在忙吗”,一条是“周末回来吗”。
我回了个“忙”。
我确实忙。
我在做三件事。
第一件:找律师。
律师姓方,是我大学同学的老公,做民商诉讼的。我把贷款合同拿给他看。
他看了签名页,又看了聊天记录截图,沉默了几秒。
“伪造他人签名办理贷款,涉嫌贷款诈骗。”
“是刑事还是民事?”
“刑事。金额89万,够立案标准。”
“如果我报警呢?”
“可以立案侦查。但你要想清楚——对方是你的家人。”
“我知道。”
第二件:整理所有证据。
银行流水:2016-2025年,我转给家里的钱,总计218万。
妈的聊天记录:证明其中至少有一部分被转给了刘芳(私生女的母亲)。
贷款合同:伪造签名,姐姐亲口承认。
银行短信设置记录:证明爸擅自关闭了我的银行提醒。
四份证据。每一份我都打印了两份,一份存在律师那里,一份锁在我办公室的抽屉里。
第三件:查清那个尾号3871的账户。
通过贷款合同上的还款信息和律师的帮助,我确认了——
尾号3871的账户,户主是刘芳。
私生女的妈。
也就是说,贷款用的是我的名字,还款用的是小三的钱。
表面上看,“还款正常,没有逾期”。
但我名下背着89万的负债,影响的是我的征信。如果我要买房、要贷款、要做任何事——这个89万的“炸弹”随时会爆。
而我对此一无所知。
律师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报警立案,追究伪造签名的刑事责任。二,先谈,让他们把贷款转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消除你的征信影响。”
“我选一。”
“想清楚了?”
“我想了一周了。”
“那在报警之前,”律师看着我,“你最好先把所有该拿到的证据都拿到。特别是——他们商量这件事的过程。如果有录音或者更多的聊天记录证明是合谋,案子会更扎实。”
